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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牧小说网 > 短篇文学 > 安遇文集 作者:安遇 | 书号:1051 时间:2016/9/24 字数:58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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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绝对是很奢侈的文字。在这惜时如金的准⾼三生活里,我的一切都已经纳⼊了⾼三冲刺的轨道。这篇文章的时间,似乎显得很浪费。但心中总有些什么要说的,不吐不快。 我到底想要写些什么?这是个问题啊。在这个时候,还有什么言语比认真功课更重要呢?我只是想把过去一年里的记忆,用几个点概括出来。就像是一个人在沙滩上行走,⽇将暮,他要回家了。回家前,他忍不住想看看自己在沙滩上留下的那串脚印。 也许,我现在就是想把那串脚印描绘出来吧。 1、一切开始于那年盛夏 时间倒推回去,这一切都缘于那年盛夏。那个炎热的夏天,蒸发了我所有的幻想。 参加完唯一一次同学会,我狠狠心,决定去长江旅游。 那时心里空空的,想要用什么来填充。我很讨厌自己的⽗⺟,不为别的,就因为他们⼲涉了我的人生。心里很痛苦。 那个下午我随着旅游团到了朝天门码头。那是我第一次到重庆主城区来。可是由于心情不好,我也没有细细去品尝这里的都市风情。船在主城区转了几圈后,就顺江而下,往长寿去了。 经过长江沿岸几个重庆区县,看到那种沿河设城的城市布局时,心里还是很动的。虽然说,璧城镇里也有河,但是,璧南河是万万不能和长江等同的。在甲板上搭一张躺椅,我舒舒服服的躺在上面,手中摇曳着灰太狼版的蒲扇。遥望烟雾蒙远方,长江如轻纱般跌落在群山间。不时江面上吹来凉慡的清风,沁人心脾。 重庆歌剧院、石宝寨、张飞庙、丰都鬼城、三峡大坝。 最让我心动的却只有两幕场景:夏余晖中,万州区⾼楼林立,房屋多依山而建;深夜,云新县城,灯火通明。 这次远行却没有能够改变我的心情。我总是认为自己遭受了不该有的伤痛,甚至怀疑自己能否忍受。可是却不明⽩:已经痛过一次,再痛一次便会让人⿇痹一点。总有一天,痛苦会变的可以承受。后来,我的经历真的印证了这句话。 终于有一天,我面对⽗⺟的叹息,老师的指责,同学的诧然,可以无动于衷,没有任何感觉。 一花一世界,一叶一乾坤。佛教讲的是顿悟,在一花一叶的刹那间,你可以心灵清澈,无所牵挂。那年夏天,我看过了那么多的花花草草,为什么没有产生哪怕一丁点的顿悟,来改变我后来的处境。 不过,那年夏天,我至少明⽩:我只是一只井底之蛙,外面还有更加宽广的世界!璧城镇,甚至连弹丸之地都算不上。 2、西师附中——伤口愈合后的遗憾 也许,每个人的心中都会有一个圣地——一个在自己心中神圣不可犯侵的领地。那么,西师附中就算是我的圣地吧。 最先是因为zu,我才知道有个西师附中是重庆的七所直辖中学之一。 我喜西师附中,喜嘉陵江流过她的⾝旁,喜她优美的环境,喜她严谨的学风,喜她教学楼的样子。她有太多的好,让我无法尽数。 但我错过了,中考那次就错过了,永远的错过了。我被“卖”给了璧中。 我花了整整一个夏天的时间,才勉強把她从我的生活中剔除。 十几天前,我原本打算去一次西师附中的,却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不得不放弃了。现在想想,即使去了,又能怎样?不过徒增伤感罢了。我在网上搜到几张西师的照片,爱得不得了。 如果当初我去了西师附中会是怎样?唉,尊重现实吧。 大悲无言,大悟无言,大笑无声。 3、一次本不该有的相遇 不知道自己算不算是很开放的那种人,居然敢去见网友!以前的许多同学都不敢相信,我这样的人居然会去见网友。呵呵,其实,人疯狂的时候,什么事情都能⼲出来的。 箐晶似乎比我还大胆,真的一个人跑来璧城见我。她是个比较开放的人,也许是因为从小就去过很多地方吧。其实,我们之间还是存在着许多隐蔵着的集。谈后,才发现,我的一些初中同学,要么是她发小,要么是她老友。原来这世界这么狭小。 但这毕竟是一次不该有的相遇。如果不是我心⾎来嘲,邀请她一起去爬⽔天池,我们本不可能相识。 她在铜梁,我在璧山。我们之间隔了太多的东西,难以逾越。 如果上帝要毁灭一个人必先令其疯狂。可我疯狂了这么久为何上帝还不把我毁掉?这个问题一度困扰我好久。在别人眼中“坏孩子”要做的事情我基本上做齐全了,却还好好的活着。 我们是生活在两个世界里的人,不能相,最多也就是平行。Now,我变得现实了。 4、褪⾊的彩虹 忘了是某君,曾经念叨着:“谁没个年少无知的时候啊。” 可我也就“无知”了那么一回,怎么这么受伤? 那是我小学时犯下的错,却一直惩罚我,直到⾼二。 我对她说:“给我一滴眼泪吧,我将窥见你心中全部的海洋。” 也许,她真的给了我她的眼泪。可是,她把她的眼泪给过很多人。所以后来想想,自己也就释然了。不过,心中仍然记得,小学一年级时,她登台演唱时,娇羞的样子。小学四年级时,她野蛮无理,欺负我的恶行。 但那是一座围城,我们谁也望不见谁。 四年后,我才承认我还记得她。那一天,我才知道,她是我不肯掉落的眼泪。可我呢?是她遗失在天涯的花吗? 即使是,也已经晚了。五年前,我选择了逃避;五年后,我即使想要再将她拾起,也已经来不及了。她已是名花有主,而我也心有所属。 5、尴尬的亲人 有些人会一直刻在记忆里的,即使忘记了他的声音,忘记了他的笑容,忘记了他的脸,但是每当想起他时的那种感受,是永远都不会改变的。亮,你走了快两年了。 我一直不愿接受表妹,因为亮——我的兄弟,我的表弟。在表弟去世后的第二个月,表妹慧就出生了。我知道舅舅舅妈是怎么想,但我知道,表弟临终前一定很难过。可是,他也没有办法。 如果我们都是孩子,就可以留在时光的原地。坐在一起,一边听那些永不老去的故事,一边慢慢皓首。但不可以,我们都要长大。可是,你却永远长不大了。 那段时间,发了疯一般,狂听SHE的《不想长大》。但怎么可能,我可以不成,却必须要长大。 家人都把表妹当做宝贝一样,捧在手里。唯独我,不予理睬。甚至在她出生后的那几个月里,我固执地不去看她。我不承认她是我的亲人。事实上,她是。 随着表妹一天天长大,我也开始渐渐改变过去的看法。她很吵,很闹,时不时给人弄点小⿇烦。她也很乖很可爱,老老实实地跟在外公⾝后。 一次午饭,她远远给我递来一双筷子,睁大了眼睛,天真地看着我。我迟疑一下,接过来。那一刻,心里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她笑了,笑得很可爱。 亮啊!她真的是我的妹妹吗?为什么?明明是弟弟的,怎么变成了妹妹! 你走了。她来了。 我必须接受她的到来,爱护她,想哥哥一样照顾她,关心她。天啊,这世界! 6、绯闻 这应该算是我有生以来的第二次绯闻吧。相较于第一次,有过之而无不及。可是,我已处之泰然了。 在这个忧伤而明媚的三月,我从我单薄的青舂里打马而过,穿过紫堇,穿过木棉,穿过时隐时现的悲喜和无常。珍见证了我这一年的一切悲离合。 我们开始习惯一起逛街,一起去食堂吃饭;下课后,毫无顾忌的打闹。班上的同学都笑我们,一些善意恶意的传言也漫天飞舞。呵,文科嘛,是有点八卦的。 说句半打击她的话,虽然长得丑点,但是EQ比较⾼,做普通朋友不错。至于那些传言,生若直木,不语斧凿。 她想要京北,见她心中的⽩马王子。我在这里祝福她吧,希望她能够见到。 7、朋友一生一起走 启航是我最好的朋友,永远的死。 以前说好的,⽇后我们两个都不结婚,去青龙湖隐居。结果,那家伙,居然在2010年大年三十那天告诉我,他已经恋爱了!而且还很“大度”地说,以后我们三个人去隐居吧。我遇!我哪敢当电灯泡啊。真是的,那孩子。 毕竟是朋友,一句话,一个眼神,都能给人一种信赖与依靠。 ⾼考那几天,我去他家借宿。我与他睡在一间屋子里。闷热的天气,我们两一边啃西瓜,一边唠叨自己的未来。那感觉,真的很温暖。 恋人,过了保质期就得换;而朋友,永远一起。 8、她走了 很多我们以为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事情,就在我们念念不忘的⽇子里,被我们遗忘了。曾经,我与她之间的诺言,大都无果而终。她占強,总是要让我认错;我有极限,超过几次后,就死活不愿再背黑锅。我们两人就这样杠上了。 一直到今年年初,她才发生了改变。为什么总是这样?我们之间的友谊刚有了一点转机,她又要转去市中一。她与建名一样,毫不掩饰自己对璧中的厌恶。 她如愿了,摆脫了璧中。而我呢,就像站在一艘行将沉没的大航船上,虽然已经可以望见远方的海岸线,却不知道这艘船能否支撑着行驶到那里。 走吧,走吧,走吧,走了就不要再回来了!从此,我们的人生将在也不会有集了。 9、⾼考 不知怎么的,心里有些紧张。那感觉像极了一个跌⼊河中的溺⽔者,冰冷的河⽔已经蔓延到他的颈项,仿佛有一双无形的手紧紧地掐住他。 我就是那个落⽔者。⾼三,在我一败涂地的情况下,悄悄开始了。能不能飞出这茫茫大山,就看⾼考那两天了。 司马懿光脚踩着曹真,说:“别看我挥剑只有一瞬间,我磨剑可磨了几十年呢。” 咳咳,从历史学的角度说呢,王霸之道,应是“⾼筑墙,广积粮,缓称王” 10、江南 林俊杰的那首《江南》基本上红遍了神州內外。 而我,第一次被江南打动,却是在看了刘亦菲代言江苏吴中的频视《寻梦太湖,情归吴中》后。刘亦菲所表现出来的那种江南神韵,举世无双。也只有她,才能把江南的那种韵味表现出来。那是一个神话般的世界。 我一直在北方与江南之间犹豫,不知道该上北方,还是下江南。现在,我决定了,非江南之地,我今生不愿所属。 这些年我一直以为自己⾝处梦中,一直想要逃离。我要去远方,断绝与这里的一切联系。我要像蒲公英一样,随风而去,飘舞天涯。 再美的梦都有醒过来的时候,也许我也该到更远的地方看看陌生的风景。 11、独角戏的痴恋 我与zu是初中同学,关系算不上好,也就一般。 但是,初三那学期,zu成了我的组长。可我从来不愿叫她的实真姓名,只是称呼她为“组长”并不为别的,只是奢望,这个特殊的称呼,能够成为我与他之间的暗语,能够引起她对我的注意而已。 中考后,zu去了西师附中。我不知道以后怎样才能找到她,与她联系。后来,我要求⽗⺟买了电脑,通过QQ网络,终于找到了zu。也是从那时起,我们之间的联系一直没断过。 但是,我们之间毕竟相差太多。这也许是一场独角戏吧——我终生的等待,换不来你刹那的凝眸。在一开始,我就不停地告诫自己,无所谓结果,只在乎过程。一方面,我害怕自己受伤;另一方面,我不希望任何人因为自己而改变。喜一个人,就喜整个她,照她本来面目去喜他,而不是脫离现实,希望他改变。只羡鸳鸯不羡仙。 凡世的喧嚣和明亮,世俗的快乐和幸福,如同清亮的溪涧,在风里,在我眼前,涓涓流过,温暖如同泉⽔一样涌出来,我没有奢望,我只要你快乐,不要悲伤。 长乐未央! 12、女同桌 之前一直希望和女生同桌的,因为老师不准许,而我恰有些反叛精神:你不准这样,我就偏要这样。后来果真可以和女生同桌了,我却没从这个政策中得到一点好处。 先是与朱姗姗同桌,我心被凉了半截,深受打击。我不怪她,毕竟,她是心有所属,对别的野花野草,从不正眼相看。 再是柯蕾。刚与她同桌时,她満脸堆笑地告诉我:“放心吧,我会对你很好的。”可是,没过三天,她就完形毕露,对我那是恶语相向、拳脚相加啊!后来,我才终于明⽩:她是狮子座的,我是处女座的,我们的星座不合。 这就是所谓的:天作孽犹可活,自作孽不可活吗? 13、天空之城 听说天上有一城堡,名为天空之城。那是一个理想的所在,它集结了世间最最美好的一切,没有罪恶,只有源源不断的善良。 我一直相信,在世界的某个角落,存在着这样一个天空之城。我曾遍翻古籍,四处搜寻,最终没有任何线索。天空之城的真正意义,不在于它存在与否,而在于它对与人们思想的引导。它给了⾝处绝望之中的人一丝微弱的希望。 其实,坚強一点。好好读一本书,好好认识一个人,看清那些你不愿看清的真相,给一切涂上原来的⾊彩。你会发现,这个世界,比想象的美好。 14、忍耐与逃亡 为天下至诚,为能尽其;能尽其,则能尽人之;能尽人之,则能尽物之;能尽物之,则能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中庸之道,至诚尽。 不走极端,一心向善。我要逃离这里,却不得不学会忍耐。 要学着多和⽗⺟沟通,多听长辈的话。要学着忍耐,没有什么是忍不了的。别人再错,也犯不着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 我的这十八年里,一直没有感受到真正的快乐与真正的自由。也许是我自己的错。对不起…那就让我来结束这一切吧。 还有一年。一年后,我将远离这里,发誓不再回来。 UmuXs.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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