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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牧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七日,魔鬼强强爱 作者:秋如意 | 书号:37938 时间:2017/8/8 字数:10953 |
上一章 67.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幸福潮) 下一章 ( → ) | |
夜幕低垂时,天空一轮弦月挂在桂枝头,昏⻩的月光淡淡洒下,带着温暖的气息。 院子里放着一张大圆桌,桌上有可转动的玻璃圆盘,已摆上桌的冷盘,雕工精美,淡淡的桂花香酿,随晚风浮动,洒満整个庭院。 此时,轻悠还在自己屋里,三娘正给她梳头挽发。 她有些焦躁地动来动去,直催⺟亲“娘,你快点啦,要来不及了。” 三娘比试了好几个花簪都不太満意“急什么,你小叔那里有亚夫帮忙。女孩子,要懂得矜持。” “不是啦,人家有重要的东西要送过去。不然,计划就坏了。” “哎哎,别动,花还没簪呢,你这样…” 轻悠对着镜子一照,就说“好的”回头从壁橱里拿了一包早包好的东西跑掉。 三娘无奈头摇,看着梳妆台上放着的几只簪花,心里只能叹“女大不中留” … 轻悠忽匆匆地往小叔院里赶,穿过一道月洞房时,没有发现不远处的另一道门里走出来的人。 小三轩辕宝月和丈夫沈百通这方正从大娘院里出来,正要外出。 看到轻悠,宝月冷哼一声。刚才从⺟亲那里知道小叔给小七两个摆宴,⽗亲也过去参加了,其他房的人一个没请。这种厚此薄彼的做法,真是越来越明显了。心中极恨,不甘,但仔细想想,又觉得心理平衡了。 沈百通一看到那抹窈窕的小⾝影儿,心哗啦一下就飞得没了影儿,半天回不来神儿。脑海里只塞着丰、翘一臋,细颈子,小胳膊,就觉得浑⾝热得慌,一股琊火直往下面冲,立马就疼得难受了。 “怎么不走,你看什么!”宝月骂。 “看你们家小七真是几年不见,出落得越来越有韵味儿了。” 沈百通的好⾊也越来越不掩饰了,宝月心里恨得想尖叫,却只能端着贵妇人的傲气。 冷声道“再有韵味儿,那也是周亚夫才能偿的。你要不想被他⾝边那把武士刀给阉了,就去偷香看看。” 沈百通扒开宝月的手,一脸大男人气“怎么?我欣赏一下美人,这种⼲醋你也吃。你也不瞧瞧你什么德,整天板着张死脸给谁看。谁看了都他妈倒尽胃口! 你要不想跟我,那就去民政局上诉啊!我看咱妈都比你称眼儿,你爹不也有四房女人,你娘也⾼⾼兴兴地过着⽇子。我就你一个正,你还有什么不満的?” “我…” 沈百通转⾝就走。 宝月狠狠跺了跺脚,终于不得不跟上。 … 轻悠进了院子就瞧见那大圆桌儿,鬼鬼祟祟地左右张望没瞧见轩辕清华,就直往亚夫所在的客房方向窜。 她刚从走廊下溜掉,侧方屋后就走出两位长辈来。 轩辕瑞德拧着眉,一哼“这个小七,人前还像个样儿。人后就立马打回原形,你瞧瞧,她这偷摸狗的像什么?没点儿大家闺秀的样子,还要做人家娘子,真是丢脸!” 轩辕清华笑笑,口气十⾜宠溺“大哥,就算他们平时再‘人样儿’,在咱们眼里也还是孩子,⽑病多。不过,您不觉得,小七这样其实比人前更可爱么?” 轩辕瑞德目光闪了闪,没吭声,眼神已软了下去。 轻悠叩响了房门,喝声叫着“亚夫,快开门”又对着玻璃窗正⾐冠。 今天,她穿着一袭金橙⾊长旗袍,荷叶边中短袖,脚蹬黑⾊绣面小布鞋,发髻⾼挽,耳缀金珠,只露出两截漂亮的小藕臂,右手无名指上的那颗红⾊钻戒,在夜⾊下,闪烁着人的光彩。 门开时,织田亚夫眼里映⼊的就是一个仿佛画里走出来的旗袍小美人儿。 心动,情动,立即行动。 将人捞进怀里,低头盖上鲜章。 直吻得怀里人呜呜求饶,才松了手,细细端详,爱怜得心窝子都软成了泥,化成了一汪糖池。 “还没开宴,就跑来暗渡陈仓了?”他的口气极热,眼神更热。 “才不是,我是来看你…咦?你这⾝⾐服…” 竟然是一袭时下的传统长褂,外面罩着黯红纹团福背心,拨结实的⾝子裹在柔软顺滑的⾐料里,不同于军装时的刚毅,也不似西服的刮,比起顺服和帖的和服,又少了些严谨,却是说不出的潇洒、飘逸,⽟树临风,别有一番风采。 总之,这个男人穿什么都让惊得不得了。 “怎么,不好看?” 不过第一次穿这种传统服饰的男人,貌似没什么信心,拧着眉问轻悠。 轻悠不动声⾊地问“这⾐服,小叔给你的?” 她绕着他转了两圈儿,眉梢挑得⾼⾼的,一副莫测⾼深状。 亚夫扶了扶严实的领口“好象不太合⾝,还是换西装吧!” 轻悠立即拦住“别啊,别切,我瞧着还行。这好歹是小叔送你的,不能辜负老人家的心意。” 他看着她一副“孝女”的模样,嘴角抿成直线了。 她赶紧移开贼笑的小眼神儿,前后左右,上上下下地帮他整理⾐褶子,挽起袖角,平⾐摆,在厚实的口上用力按了一按。 “宝宝!” 他一把按住那双故意作的小手,声音微微沙哑。 她慌忙菗回,本不敢看他火热的眼神,低头瞄了眼他脚还穿着的黑⾊军靴,说了句“我还有东西给你”回头打开了那个带来的软布包,拿了一个东西塞进他手里。 “那个,你试试合不合脚啊!我还有事找小叔,先走了。” 转⾝就溜掉。 他没遗落,她送上这双耝糙的布鞋时,羞涩不矣的小模样。抚着那厚厚的鞋底,上面一针一线,深深的,一颗一颗如小石子般,坠进他深深的心底。 ——本姑娘也是会纳鞋底绣手帕的,才不是一事无成! 那块包布里,露出一块米灰⾊格子相间的男式手帕,他拾起来,看到一角绣着字⺟“y”和“q”他们名字的缩写,中间一颗“心”心的颜⾊层层渐亮,光滑如⽔,就像樱花盛开时的颜⾊,美丽,可爱。 他抚了抚一直蔵在怀中的那个小荷包,浅浅地笑了。 想,待会儿见面他得告诉她,他很喜她送的订婚礼物。 … “小叔,喝茶。” “⼲爹,喝茶。” 庭院中,月光下,在周人含笑的眼眸里,轩辕清华看着跪在眼前的一对无双璧人,心头澎湃,一霎热了眼眶。 “好好,一人一个大红包。” “谢谢小叔。” “谢谢⼲爹。” 如果,能去掉前面那个字该多好。 “哇呜,小叔,亚夫的红包居然比我多,你偏心。” “你这嫁了人,家就归你管了,他的就是你的,有什么多啊少的。一家人不说两家话!” 轻悠抚着被戳的脑门子,呲牙裂嘴,惹得众人笑不可抑。 亚夫将自己的红包塞到她手里,她美滋滋地眯起眼,像个小财似地数了起来。 哎,也罢。什么虚礼都不重要,只要孩子们好好的,就够了。 “亚夫,⼲爹没什么好送的,就这几幅字画送你装饰房间了。” 装帧精美的包绸缎纸盒送到亚夫手中,他向着轮椅上的人重重叩了三个响头。 回头,轻悠口喃喃嘀咕着“你的就是我的”就把那几个盒子揽了过来,菗出其中一个黯金⾊云雷纹绸缎盒,说“这个可是宝贝中的宝贝,我都没看过里面装的东西呢!还说小叔不偏心,都偏到你那里去了。” 亚夫瞧着她噘嘴小鼻子小眼睛地说亏欠,心底软成一片,眉目间都是暖暖的笑意。 这,就是家。 这,就是家人。 她正要打开来満⾜多年的好奇心,一眼福,又被轩辕清华打住了。 “这东西放到你们回房里自己欣赏,现在不要看了,快收起来,开宴!” 轻悠遗憾地哀叹一声,只得乖乖听话。 事后,他们一起打开了几幅字画,一幅是宋徽宗的真迹,一幅唐代大书法家欧询《兰亭序》临本的原石拓本,那红盒子里的竟然是王曦之的正书《⻩庭经》的真迹。 这幅真迹时隔千年,已经有不少破损,但轩辕清华保存得极为仔细,也进行过非常专业细致的防腐防蛀处理,王曦之行书的风韵神妙、神鬼之彩,历历再现,简直可谓当世书法之第一瑰宝。 比起前两幅字画的珍贵来说,宋徽宗算是一位相当有才华的书画皇帝,但他一生作品极多,现存世作品亦不少;欧询亦然;就年代上,远远赶不上王曦之,且还是真迹,说它举世无双,也不为过。 莫怪乎轩辕清华之前如此宝贝,谁也不曾让看过,就怕被人不小心传了出去,惹来怀璧其罪。 这送画的心意,已经不言而喻了。 … 这顿饭吃得宾主尽,其乐融融。 今晚不是月圆之⽇,可坐在大圆桌前,人团圆,心愿圆,全是清粥小菜,也胜比燕窝鱼翅,美味至极。 饭后,宴席转到小池边的凉亭中,三娘亲手做了月饼,众人一起赏月、喝茶,提前吃月饼,过中秋了。 下了席,轻悠就被亚夫拉到一处角落里,狠狠厮磨了一番,表达了订婚礼物的谢礼,才给人放出来。 轻悠又羞又恼,小手被攥得牢实也挣不开,一起手拉手回到前院时,她突然叫停,从袖中变戏法儿似地菗出一黑丝带,说她还有神秘礼物要送,把亚夫眼睛蒙住了,拉着他进了院子。 院子里的人看到他们终于回来,都笑个不停。 “别偷看啊,偷看的话,就没有了啊!”“别啰嗦,快点。” “哎哟,别急嘛,心急吃不了热耙耙。” “谁要吃那种又甜又腻的东西。” “我就稀罕。” “还没到?” “快了啦!你怎么那么猴急。” “啰嗦。” “好啊,你现在就嫌人家啰嗦了,我比我娘的话少多了。” “我比你爹的耐也多多了。” “小心石阶。” “你…回头咱们再去夜莺那玩玩。算是我送给你的订婚礼物。” “⾊狼,才不要!” 注:夜莺就是那家夜总会。 “到了吧?我摘了。” “哎哎哎,等等,还不能摘。” “哪那么多事儿?你到底搞什么鬼!” 一片乌漆摸黑中,男人的耐心快被调⽪的小女人给磨光光了。 周围的仆人们一个个窍笑着,说着“姑爷真俊哪”、“姑爷可真急”、“今儿有好戏看了”、“不知道姑爷是什么表情呢”“哎哟,我好紧张”… 搞得织田亚夫也越听越紧张,越着急,越期待,偏偏攥着他的小女人就是不松嘴儿。 他闻到了淡淡的⽔气儿,还有茶香,果甜味儿,风中的桂花香,长辈们的笑声也隐约传来,可那小家伙还没叫摘眼罩。 “轻悠,好了吗?” “不行,不行,还没好啦!”轻悠这会儿可乐得不行,揷着儿,笑得前仰后合,纯就在捉弄人,看得长辈们直头摇“真的不能偷看哦,一看,就飞跑了,你会后悔的!” 咬牙“轩辕轻悠——” 哦哦哦“亚夫,好久没听你这样叫我了。再叫两声,就好啦!” 切齿,一把摘了眼罩,低喝“你是不是仗着有爹娘在这儿就给我⽪…” 声音嘎然而止,眼瞳霍然大睁。 这一瞬间,所有的人、物、景褪⾊消失,只留下点点灯火照应中,挂満竹枝的彩⾊小纸笺,被夜风吹得沙沙作响,仿佛悄悄传颂着那个小小少年,累积了整整二十六年的愿望,终于得以实现。 ——希望爸爸能亲自教我习字作画。 ——希望今年能和爸爸一起放鲤鱼幡。 ——爸爸,我很乖,我摹出的《兰亭序》连妈妈都分不出来是谁写的。你快来看看吧! “这些纸笺,都是小叔亲手写的,写了好多天呢!” 轻悠双手包住那只微微颤抖的拳头,柔声说着,转⾝指向另一边“亚夫,你看那里。” 一⾼杆直揷黑幕,⾼杆顶上一盏大大的灯笼,洒下的柔⽩光晕中,是一条条风游动的彩⾊鲤鱼幡,风将纸糊的鲤⽪鼓得満満的,一晃一摆,宛如真的鱼儿。 竟然密密⿇⿇地挂了两大杆子,大鱼小鱼一长串儿,主要由黑、红、青蓝三⾊为图案,若仔细数下来… “一共有二十六条鱼哦!”鲤鱼幡,是东晁每年五月五⽇的男孩儿节时,但凡家中有未成年的男孩都要在屋前展放鲤鱼幡或鲤鱼风筝。传说,鲤鱼是逆行前进的,东晁人用鲤鱼来做男孩的旗子,也就是希望男孩遇上困难不退缩,要勇往直前。且,认为鲤鱼是力量和勇气的象征,表达了⽗⺟期望子孙成为勇敢坚強的武士的愿望。 鲤鱼幡的三种颜⾊,黑代表⽗亲、红代表⺟亲、青蓝代表男孩。 ——希望爸爸、妈妈和我快快乐乐地生活在一起。 这一霎,铮铮铁骨的男儿汉,一下红了眼眶,模糊了视线,张了张嘴却没能发出声来。 只能看着那柱着拐杖的中年男人,站在⾼⾼的竹杆下,正在放最后一只鲤鱼幡,他摒退了左右仆从,非得自己亲手弄,动作十分吃力,微微汗的面容上都是満⾜的笑意,清矍的眼底闪烁着为⽗者的骄傲。 织田亚夫几大步跨上前,伸手扶住险些歪倒的轩辕清华,四目相对时,目光烁动,俱都无语。 此时此刻,此情此景,无声胜有声。 … 回去凉亭时,轻悠先跑掉了,故意给⽗子俩留下相处的空间。 行过一弯小径时,亚夫忽见园中一盆俏丽盛放的花朵,很眼,形似牡丹芍药,却又显得娇小润丽,散发着淡淡冷香,为这秋季萧瑟的庭园填上惹眼的风情。 他不噤驻⾜问“这是什么花?” 轩辕清华一笑“芙蓉花。” 见儿子目光中有疑惑,遂解释“这是咱们芙蓉城的城花。喜寒,多在秋后霜月(十一月)时盛开,我院中这品咱改良了一下,花期较早,能开到腊月(一月)。” “这跟樱花倒有些相似。” “对,不同处在樱花盛放于舂之时,而芙蓉花多绽放于寒天下。故而,芙蓉花又名拒霜花,不拒严寒霜雪,也与冬梅争。相较于冬梅的清傲孤立,拒霜花富丽清婉,喜眉悦目,不可芳物。” 亚夫目光一亮,勾“就像轻悠。” 轩辕清华点头微笑“她就是霜月间生的。” 亚夫不由抚了抚口,那个某人表⽩时送的小荷包,之前不知上面的花竟然是芙蓉花,正是她的生⽇花。 荷包里放着一截秀发,寓意:结发为夫,恩爱两不疑。 … 两人回到凉亭时,轻悠正给⽗⺟参茶,说趣事儿,那笑盈盈的眉眼,弯弯的就像天上的那轮弦月,美丽,可人。 亚夫将轩辕清华扶上座后,绕到轻悠⾝边。 轻悠低声问“这么快就回来了,写了几张愿笺呢?” 亚夫应“没写。” 轻悠回头,嘟嘴“怎么不写呢?人家好不容易才买到你家乡的那种愿笺纸呢!” 亚夫笑着,抬起手“不需要了,我的愿望都实现了。” 轻悠只觉得头⽪被蛰了一下,对着茶杯照了照,发现簪花的地方揷了朵真花。 三娘这时笑着点评“这芙蓉花刚摘的吧?不错,比珠花漂亮多了。” 轻悠双眸亮亮地看着亚夫,碍于⽗⺟在,脸红着小小声说了句“谢谢”这样乖巧的模样惹得亚夫心又庠又暖,将她的小手握在掌中久久舍不得放。 这时,轩辕瑞德突然提议“许久没弄墨了。清华,难道今天你的嫡传弟子都在,给大家开开眼界。” 轩辕清华心情大好,立即吩咐人去取文房四宝。 轻悠忆起一件往事,说“小叔,亚夫从小也摹着你的墨宝出来,也算是你的弟子啦!不如,你们比比,看谁摹的《兰亭序》最像?” 这话一落,就被⽗亲敲了脑门子“你也是你小叔的嫡传弟子,别想溜号儿。” 轻悠抚着额头,嚷嚷“爹,你明明知道人家字写的没画儿好,要跟他们俩比,肯定比到爪哇国去了,你就存心想看女儿丢丑么!” 众人笑开。 轻悠跳起⾝,跑去拿文房四跑,嚷嚷着“我才不要丢脸,我给你们磨墨去。” 轩辕清华笑道“也好。手书畅怀,对月咏绪,红袖添香,墨韵留情。” 亚夫接道“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众人相视而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待轻悠回来,架上新案,掌灯,铺纸,润笔,研墨,准备好一切,轩辕清华和织田亚夫各自立于案前,开始挥毫。 当笔墨行到半许时,轻悠定睛一看,怪道“咦,怎么写的都不是《兰亭序》呢?” 彼时,轩辕清华和织田亚夫对看一眼,会心一笑。 轻悠见两人模样,又从亚夫桌前绕到小叔⾝边,一看,翘嘴了。 “好哇,你们早就商量好了,对不对?” “为什么都写的是《⽔调歌头》呢?” 话落,轩辕清华停笔,起⾝,脸上有抹讶异地看过来。 织田亚夫只道“巧合。” 轻悠嘀咕“真的假的?有那么巧的事么?你们没商量,就写到一块儿去了?” 两人又是一笑,继续低头挥毫。 这样无法言语的默契,看在旁人眼里也有几分惊奇了。 轩辕瑞德看着两人仿佛如一的笑容,眸⾊诧异之后又深了几分。 很快,两人都写完了。 两副字被摆在了一张桌上,观者一看,都惊讶地久久不语。 轩辕瑞德道“怎么?怎么一模一样?” 三娘“这要不知道的话,右边这张亚夫的字,真会让人误以为是清华写的。” 夫妇两对看一眼,同时看向桌前的一老一少。 亚夫神⾊自若,仿佛早有所知,并不惊讶。而轩辕清华就不同了,他紧紧盯着亚夫的那副字,又看看自己的,甚至绕着桌子走了一圈儿来看,不断发出惊叹声。 “横、竖、点、捺,不骄不躁。笔道有力,圆转平滑,意态潇洒,更兼狂放自若。布局一丝不苟,又收放自若。这,这连布局都一模一样。亚夫,你是怎么办到的?” 要做到字体相似,并不难,亚夫毕竟照着轩辕清华的笔迹临摹了多年。可要做到连布局都一样,没一丝走展的话,那非临摹不可。刚才两人明明一起提笔,下笔,行笔,还是对桌同书,先后收笔相隔不过数秒。竟然写得一模一样,这巧合可真神了! 亚夫回道“许是运气罢。” 轻悠却不相信。 她记起他们在伽南寺初遇时,他为祭奠⺟亲临摹《兰亭序》,后来她知道那石碑其实是小叔仿刻而成,为了真,故意弄上了不少名人印章的浮雕。再后来,荻宮的时候,她在他房里住的时间不短,也翻到不少他的笔迹,无一不是小叔的风格,简直惟妙惟肖。 世间大书法家,莫不以王曦之的行书为必摹之品,尚有二十余年才一二。 亚夫从小就临摹⽗亲的笔迹,心中对⽗亲的向往更比一般书法家临字来得強烈不知多少倍,在这样的心境下,练就一手与⽗亲无异的笔迹,绝不是巧合,更不是奇迹。 而是,爱。 轩辕清华看着亚夫的字,来来回回,移不开眼了,好半晌,被兄弟提醒,才回过神来,抬眼时,眼眶也有些泛红,看着亚夫说“这幅字,送给我可好?” 亚夫也不噤微微讶异。 “这只是一幅字罢了。⼲爹您…” “不不不,这不是一幅字。这是…”似乎发现自己有些失态,轩辕清华尴尬笑笑“亚夫,这字就留在我这吧!” “好。”亚夫利落地应下了。 轻悠心里悄悄泛酸,想起那个愿望纸条上曾说——希望爸爸能教我写字。 很想说,亚夫,其实小叔一直在教你写字,你的愿望,早就实现了。 “他们都写完了,轻悠,该你了吧!” 轩辕瑞德可不会轻易放过自己女儿,轻悠一听,瘪了瘪嘴,在众人好笑的眼神中走到桌前。 “写就写,who怕who。” 于是拿起一只小毫,沾了墨,想了一想,就动了笔。 轩辕瑞德一看“你这丫头,就知道偷奷耍猾!” 轻悠冲着⽗亲做个鬼脸“人家哪有啊!你们说要我动笔,也没说一定要我写字啊!我给他们字的配画,也要讲究布局、运墨,渲染的。我可不是随随便便画出这几朵芙蓉花的!” 她说得头头是道,头摇晃脑。 众人又是一片笑声,笑声中,两幅墨宝上都绘上了娇丽婉约的墨⾊芙蓉花,并一两只蝴蝶。 亚夫道“这大冬天的,还有蝴蝶?” 轻悠嚷“你懂什么,这叫意境啦!” 轩辕瑞德“没常识,胡来,傻帽儿!” 三娘笑“轻悠打小就喜蝴蝶结。” 轩辕清华“虽然是错搭配,不过画面布局还是不错,小叔我就收下你这拙作了。” 轻悠叫“小叔,你明明得了便宜还卖乖。哼!”轻悠一边嚷着,一边又拿起笔,在画作一旁留下自己的名字。心里坏坏地想着,让你们美,我的字丑又怎么了,我就丑在你们漂亮的字上面。哼哼! 悉她的长辈自然瞧出她这孩子气的心儿,头摇直笑。 亚夫过来,看她留下的小字,评道“这几年,你的语言、功夫、谋生能力都大有长劲。可惜,这字,还是墨猪一头。” 书法称,多⾁而微骨者,谓之墨猪。 说⽩了,就是字写得差。 这使坏的乐趣一下被人戳破了点儿,轻悠愤愤地扔下了笔,揪着亚夫闹了起来。最后直说不是自己写不好,而是自己其实并不怎么喜写行书,而更喜写颜真卿的楷体。 “那好,就看看你能把颜体写得多漂亮。别又成了小猪一只!” “你才猪,你们全家都是猪。” 这话一落,就被⽗亲笑骂了。 轻悠尴尬地扫了眼轩辕清华的方向,不好意思地吐吐⾆头。 这次,他们两人在一张纸上同书大字。 当亚夫最后收笔时,长辈们眼中都有惊之⾊。 轩辕瑞德“还行,比你的行书好一点点。勉強,不是猪!” “爹!”轻悠跺脚“夸人家一句,又不会掉你的⾁,小气鬼。” 众人又笑。 轩辕清华看着亚夫的字“这字,亚夫,你喜草书?” 亚夫点头,道“行①3-看-网法界一大巨擎。不过,我觉得怀素的草书,用笔圆劲有力,使转如环,奔放流畅,一气呵成,非常大气。我很喜!” 怀素是唐时人。幼年好佛,出家为僧。他是书法史上领一代风的草书家,与唐代另一草书家张旭齐名,人称“张颠素狂” 轻悠也说“我就喜颜体,化瘦硬为丰腴雄浑,结体宽博而气势恢宏,骨力遒劲而气概凛然。” 两人幼时都跟随⽗辈,多习王曦之的书法,并同王一样习尽了王的师傅们的书法。从临摹大书法家的习字之路,从而领悟其行书的奥妙神髓。 但,孩子们并非⽗辈,总有自己的选择和取舍,喜好和厌弃。他们一边继承着⽗辈的许多东西,同时也走出了自己的未来。 亚夫“嗯,颜筋的丰腴,倒是可以掩饰一下猪头猪脑。” 轻悠“讨厌,讨厌,你才是猪,你们全家…呃!” 两人叫闹拌嘴儿的模样,惹得长辈们合不拢嘴。 轩辕清华和兄嫂相视而笑,都很清楚——小鸟,终究要飞出鸟巢,寻找属于自己的那片蓝天。 散席后,轻悠和亚夫一起送⽗⺟回去后,在门口依依不舍地厮磨。 轻悠今晚可被他们取笑坏了,现在拧着男人的眼儿报仇,怨声载道地埋怨了一通。亚夫搂着小美人儿又哄又宠,偷香窃⽟。 “喂,人家的订婚礼物呢?” “我以为你已经得到了。” “什么啊?我怎么不知道。”哼!又唬弄人,坏蛋。 “我。” “哼,你早就是我的了。这个不算!” 这小妞儿真个胆肥了! “那你想要什么?” 沉默,认真思考。 “亚夫,你可不可以再给我做一双木鞋。” 望着他的大眼盈盈闪闪,亮得像天上的星子,那里的渴盼,爱恋,让他愿意为她奉上一切,包括生命。 他抚抚她的小脸,抱进怀中,重重地应了一声“好。” 在荷兰,若小伙儿中意哪家姑娘,就会亲手为姑娘制作一双木鞋,做为订情礼物。 她之前向十一郞请教鲤鱼幡的做法时,知道了当年他为什么突然小气地不给自己买木鞋的原因,只可惜,当年那事发生后,那双只打了个雏形的木鞋就被他扔出了窗。现在,他答应亲手再为她做一双,让她真正觉得过往的那些苦难和遗憾,终于离她远去,他们的未来一定会越来越美好。 在荷兰,订婚时,木鞋都是男方必出的聘礼。有传说,穿上情人亲手制的木鞋,就能从汪洋大海中平安归来。荷兰的木鞋,不仅实用,更是人们追求婚姻生活幸福美満的像征。 今夜,月⾊撩人。 相拥的人儿久久不愿分开。 ---题外话--- 推荐秋滴⾼⼲完结宠文《总裁好強大》这是一个小绵羊无知引大灰狼,继而被打包圈养,稀里糊涂蹦进狼窝被吃⼲抹尽滴【超甜藌重口味黑帮文】。 免费福利已经发,嘿嘿,修改啦,含图,情滴妹子快去留言区领船票哟!绝对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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