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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牧小说网 > 经典名著 > 坟 作者:鲁迅 | 书号:40038 时间:2017/9/13 字数:8160 |
上一章 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① 下一章 ( → ) | |
《语丝》五七期上语堂②先生曾经讲起“费厄泼赖”(fair play)③,以为此种精神在国中最不易得,我们只好努力鼓励;又谓不“打落⽔狗”即⾜以补充“费厄泼赖”的意义。我不懂英文,因此也不明这字的函义究竟怎样,如果不“打落⽔狗”也即这种精神之一体,则我却很想有所议论。但题目上不直书“打落⽔狗”者,乃为回避触目起见,即并不一定要在头上強装“义角”④之意。总而言之,不过说是“落⽔狗”未始不可打,或者简直应该打而已。 今之论者,常将“打死老虎”与“打落⽔狗”相提并论,以为都近于卑怯⑤。我以为“打死老虎”者,装怯作勇,颇含滑稽,虽然不免有卑怯之嫌,却怯得令人可爱。至于“打落⽔狗”则并不如此简单,当看狗之怎样,以及如何落⽔而定。考落⽔原因,大概可有三种:(1)狗自己失⾜落⽔者,(2)别人打落者,(3)亲自打落者。倘遇前二种,便即附和去打,自然过于无聊,或者竟近于卑怯;但若与狗奋战,亲手打其落⽔,则虽用竹竿又在⽔中从而痛打之,似乎也非已甚,不得与前二者同论。 听说刚勇的拳师,决不再打那已经倒地的敌手,这实⾜使我们奉为楷模。但我以为尚须附加一事,即敌手也须是刚勇的斗士,一败之后,或自愧自悔而不再来,或尚须堂皇地来相报复,那当然都无不可。而于狗,却不能引此为例,与对等的敌手齐观,因为无论它怎样狂嗥,其实并不解什么“道义”;况且狗是能浮⽔的,一定仍要爬到岸上,倘不注意,它先就耸⾝一摇,将⽔点洒得人们一⾝一脸,于是夹着尾巴逃走了。但后来情还是如此。老实人将它的落⽔认作受洗,以为必已忏悔,不再出而咬人,实在是大错而特错的事。 总之,倘是咬人之狗,我觉得都在可打之列,无论它在岸上或在⽔中。 叭儿狗一名哈吧狗,南方却称为西洋狗了,但是,听说倒是国中的特产,在万国赛狗会里常常得到金奖牌,《大不列颠百科全书》的狗照相上,就很有几匹是咱们国中的叭儿狗。这也是一种国光。但是,狗和猫不是仇敌么?它却虽然是狗,又很像猫,折中,公允,调和,平正之状可掬,悠悠然摆出别个无不偏,惟独自己得了“中庸之道”⑥似的脸来。因此也就为阔人,太监,太太,姐小们所钟爱,种子绵绵不绝。它的事业,只是以伶俐的⽪⽑获得贵人豢养,或者中外的娘儿们上街的时候,脖子上拴了细链于跟在脚后跟。 这些就应该先行打它落⽔,又从而打之;如果它自坠⼊⽔,其实也不妨又从而打之,但若是自己过于要好,自然不打亦可,然而也不必为之叹息。叭儿狗如可宽容,别的狗也大可不必打了,因为它们虽然非常势利,但究竟还有些像狼,带着野,不至于如此骑墙。 以上是顺便说及的话,似乎和本题没有大关系。 总之,落⽔狗的是否该打,第一是在看它爬上岸了之后的态度。 狗总不大会改变的,假使一万年之后,或者也许要和现在不同,但我现在要说的是现在。如果以为落⽔之后,十分可怜,则害人的动物,可怜者正多,便是霍病菌,虽然生殖得快,那格却何等地老实。然而医生是决不肯放过它的。 现在的官僚和土绅士或洋绅士,只要不合自意的,便说是⾚化,是共产;民国元年以前稍不同,先是说康,后是说⾰⑦,甚至于到官里去告密,一面固然在保全自己的尊荣,但也未始没有那时所谓“以人⾎染红顶子”⑧之意。可是⾰命终于起来了,一群臭架子的绅士们,便立刻皇皇然若丧家之狗,将小辫子盘在头顶上。⾰命也一派新气,——绅士们先前所深恶痛绝的新气“文明”得可以;说是“咸与维新”⑨了,我们是不打落⽔狗的,听凭它们爬上来罢。于是它们爬上来了,伏到民国二年下半年,二次⾰命⑩的时候,就突出来帮着袁世凯咬死了许多⾰命人,国中又一天一天沉⼊黑暗里,一直到现在,遗老不必说,连遗少也还是那么多。这就因为先烈的好心,对于鬼蜮的慈悲,使它们繁殖起来,而此后的明⽩青年,为反抗黑暗计,也就要花费更多更多的气力和生命。 秋瑾⑾女士,就是死于告密的,⾰命后暂时称为“女侠”现在是不大听见有人提起了。⾰命一起,她的故乡就到了一个都督,——等于现在之所谓督军,——也是她的同志:王金发⑿。他捉住了杀害她的谋主⒀,调集了告密的案卷,要为她报仇。然而终于将那谋主释放了,据说是因为已经成了民国,大家不应该再修旧怨罢。但等到二次⾰命失败后,王金发却被袁世凯的走狗决了,与有力的是他所释放的杀过秋瑾的谋主。 这人现在也已“寿终正寝”了,但在那里继续跋扈出没着的也还是这一流人,所以秋瑾的故乡也还是那样的故乡,年复一年,丝毫没有长进。从这一点看起来,生长在可为国中模范的名城⒁里的杨荫榆⒂女士和陈西滢先生,真是洪福齐天。 “犯而不校”⒃是恕道“以眼还眼以牙还牙”⒄是直道。国中最多的却是枉道:不打落⽔狗,反被狗咬了。但是,这其实是老实人自己讨苦吃。 俗语说:“忠厚是无用的别名”也许太刻薄一点罢,但仔细想来,却也觉得并非唆人作恶之谈,乃是归纳了许多苦楚的经历之后的警句。譬如不打落⽔狗说,其成因大概有二:一是无力打;二是比例错。前者且勿论;后者的大错就又有二:一是误将塌台人物和落⽔狗齐观,二是不辨塌台人物又有好有坏,于是视同一律,结果反成为纵恶。即以现在而论,因为政局的不定安,真是此起彼伏如转轮,坏人靠着冰山,恣行无忌,一旦失⾜,忽而乞怜,而曾经亲见,或亲受其噬啮的老实人,乃忽以“落⽔狗”视之,不但不打,甚至于还有哀矜之意,自以为公理已伸,侠义这时正在我这里。殊不知它何尝真是落⽔,巢窟是早已造好的了,食料是早经储⾜的了,并且都在租界里。虽然有时似乎受伤,其实并不,至多不过是假装跛脚,聊以引起人们的恻隐之心,可以从容避匿罢了。他⽇复来,仍旧先咬老实人开手“投石下井”⒅,无所不为,寻起原因来,一部分就正因为老实人不“打落⽔狗”之故。所以,要是说得苛刻一点,也就是自家掘坑自家埋,怨天尤人,全是错误的。 仁人们或者要问:那么,我们竟不要“费厄泼赖”么?我可以立刻回答:当然是要的,然而尚早。这就是“请君⼊瓮”⒆法。虽然仁人们未必肯用,但我还可以言之成理。土绅士或洋绅士们不是常常说,国中自有特别国情,外国的平等自由等等,不能适用么?我以为这“费厄泼赖”也是其一。否则,他对你不“费厄”你却对他去“费厄”结果总是自己吃亏,不但要“费厄”而不可得,并且连要不“费厄”而亦不可得。所以要“费厄”最好是首先看清对手,倘是些不配承受“费厄”的,大可以老实不客气;待到它也“费厄”了,然后再与它讲“费厄”不迟。 这似乎很有主张二重道德之嫌,但是也出于不得已,因为倘不如此,国中将不能有较好的路。国中现在有许多二重道德,主与奴,男与女,都有不同的道德,还没有划一。要是对“落⽔狗”和“落⽔人”独独一视同仁,实在未免太偏,太早,正如绅士们之所谓自由平等并非不好,在国中却微嫌太早一样。所以倘有人要普遍施行“费厄泼赖”精神,我以为至少须俟所谓“落⽔狗”者带有人气之后。但现在自然也非绝不可行,就是,有如上文所说:要看清对手。而且还要有等差,即“费厄”必视对手之如何而施,无论其怎样落⽔,为人也则帮之,为狗也则不管之,为坏狗也则打之。一言以蔽之:“同伐异”⒇而已矣。 満心“婆理”而満口“公理”的绅士们的名言暂且置之不论不议之列,即使真心人所大叫的公理,在现今的国中,也还不能救助好人,甚至于反而保护坏人。因为当坏人得志,待好人的时候,即使有人大叫公理,他决不听从,叫喊仅止于叫喊,好人仍然受苦。然而偶有一时,好人或稍稍蹶起,则坏人本该落⽔了,可是,真心的公理论者又“勿报复”呀“仁恕”呀“勿以恶抗恶”呀…的大嚷起来。这一次却发生实效,并非空嚷了:好人正以为然,而坏人于是得救。但他得救之后,无非以为占了便宜,何尝改悔;并且因为是早已营就三窟,又善于钻谋的,所以不多时,也就依然声势赫奕,作恶又如先前一样。这时候,公理论者自然又要大叫,但这回他却不听你了。 但是“疾恶太严”“之过急”汉的清流和明的东林(22),却正以这一点倾败,论者也常常这样责备他们。殊不知那一面,何尝不“疾善如仇”呢?人们却不说一句话。假使此后光明和黑暗还不能作彻底的战斗,老实人误将纵恶当作宽容,一味姑息下去,则现在似的混沌状态,是可以无穷无尽的。 国中人或信中医或信西医,现在较大的城市中往往并有两种医,使他们各得其所。我以为这确是极好的事。倘能推而广之,怨声一定还要少得多,或者天下竟可以臻于郅治。例如民国的通礼是鞠躬,但若有人以为不对的,就独使他磕头。民国的法律是没有笞刑的,倘有人以为⾁刑好,则这人犯罪时就特别打庇股。碗筷饭菜,是为今人而设的,有愿为燧人氏(24)以前之民者,就请他吃生⾁;再造几千间茅屋,将在大宅子里仰慕尧舜的⾼士都拉出来,给住在那里面;反对物质文明的,自然更应该不使他衔冤坐汽车。这样一办,真所谓“求仁得仁又何怨”(25),我们的耳也就可以清净许多罢。 但可惜大家总不肯这样办,偏要以己律人,所以天下就多事。“费厄泼赖”尤其有流弊,甚至于可以变成弱点,反给恶势力占便宜。例如刘百昭殴曳女师大学生(26),《现代评论》上连庇也不放,一到女师大恢复,陈西滢鼓动女大学生占据校舍时,却道“要是她们不肯走便怎样呢?你们总不好意思用強力把她们的东西搬走了罢?”(27)殴而且拉,而且搬,是有刘百昭的先例的,何以这一回独独“不好意思”?这就因为给他嗅到了女师大这一面有些“费厄”气味之故。但这“费厄”却又变成弱点,反而给人利用了来替章士钊的“遗泽”保镳。 或者要疑我上文所言,会起新旧,或什么两派之争,使恶感更深,或相持更烈罢。但我敢断言,反改⾰者对于改⾰者的毒害,向来就并未放松过,手段的厉害也已经无以复加了。只有改⾰者却还在睡梦里,总是吃亏,因而国中也总是没有改⾰,自此以后,是应该改换些态度和方法的。 一九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 ①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六年一月十⽇《莽原》半月刊第一期。 ② 林语堂(1895—1976) 福建龙溪人,作家。早年留学国美、德国,曾任京北大学、京北女子师范大学教授,厦门大学文科主任,《语丝》撰稿人之一。当时与鲁迅有往,后因立场志趣⽇益歧异而断。三十年代,他在海上主编《论语》、《人间世》、《宇宙风》等杂志,以自由主义者的姿态,提倡“灵”、“幽默”为国民反动统治粉饰太平。他在一九二五年十二月十四⽇《语丝》第五十七期发表《揷论语丝的文体——稳健、骂人、及费厄泼赖》一文,其中说“‘费厄泼赖’精神在国中最不易得,我们也只好努力鼓励,国中‘泼赖’的精神就很少,更谈不到‘费厄’,惟有时所谓不肯‘下井投石’即带有此义。骂人的人却不可没有这一样条件,能驾人,也须能挨骂。且对于失败者不应再施攻击,因为我们所攻击的在于思想非在人,以今⽇之段祺瑞、章士钊为例,我们便不应再攻击其个人。” ③ “费厄泼赖” 英语Fair play的音译,原为体育比赛和其他竞技所用的术语,意思是光明正大的比赛,不用不正当的手段。英国资产阶级曾有人提倡将这种精神用于社会生活和派斗争中,认为这是每一个资产阶级绅士应有的涵养和品德,并自称英国是一个费厄泼赖的国度。但实际上,这不过是资产阶级用以掩盖自己的丑恶和⿇痹民人群众的一个漂亮口号。 ④ “义角” 即假角。陈西滢在《现代评论》第三卷五十三期(一九二五年十二月十二⽇)《闲话》中攻击鲁迅说:“花是人人爱好的,魔鬼是人人厌恶的。然而因为要取好于众人,不惜在花瓣上加上颜⾊,在鬼头上装上义角,我们非但觉得无聊,还有些嫌它⾁⿇。”意思是说:鲁迅的文章为读者所,是因为鲁迅为了讨好读者而假装成一个战斗者。 ⑤ 指吴稚晖、周作人、林语堂等人。吴稚晖在一九二五年十二月一⽇《京报副刊》发表的《官欤——共产欤——吴稚晖欤》一文中说:现在批评章士钊“似乎是打死老虎”周作人在同月七⽇《语丝》五十六期的《失题》中则说:“打‘落⽔狗’(吾乡方言,即‘打死老虎’之意)也是不大好的事。…一旦树倒猢狲散,更从哪里去找这班散了的,况且在平地上追赶猢狲,也有点无聊卑劣。”林语堂在《揷论语丝的文体——稳健、骂人、及费厄泼赖》一文中赞同周作人的意见,认为这正⾜以补充“‘费厄泼赖’的意义” ⑥ “中庸之道” 儒家学说。《论语·雍也》:“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宋代朱熹注:“中者,无过无不及之名;庸,平常也。…程子曰:‘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 ⑦ 康 指曾经参加和赞成康有为等发动变法维新的人。⾰,即⾰命,指参加和赞成反清⾰命的人。 ⑧ “以人⾎染红顶子” 清朝官服用不同质料和颜⾊的帽顶子来区分官阶的⾼低,最⾼的一品官是用红宝石或红珊瑚珠作帽顶子。清末的官僚和绅士常用告密和捕杀⾰命人作为升官的手段,所以当时有“以人⾎染红顶子”的说法。 ⑨ “咸与维新” 语见《尚书·胤征》:“歼厥渠魁,胁从罔治,旧染污俗,咸与维新。”原意是对一切受恶习影响的人都给以弃旧从新的机会。这里指辛亥⾰命时⾰命派与反动势力妥协,地主官僚等乘此投机的现象。 ⑩ 二次⾰命 指一九一三年七月孙中山发动的讨伐袁世凯的战争。与辛亥⾰命相对而言,故称“二次⾰命”在讨袁军发动之前和失败之后,袁世凯曾指使他的走狗杀害了不少⾰命者。 ⑾ 秋瑾(1879?—1907) 字璇卿,号竞雄,别号鉴湖女侠,浙江绍兴人。一九○四年留学⽇本,积极参加留⽇学生的⾰命活动,先后加⼊光复会、同盟会。一九○六年舂回国,一九○七年在绍兴主持大通师范学堂,组织光复军,和徐锡麟准备在浙、皖两省同时起义。徐锡麟起事失败后,她于同年七月十三⽇被清府政逮捕,十五⽇凌晨被杀害于绍兴轩亭口。 ⑿ 王金发(1882—1915) 浙江嵊县人,原是浙东洪门会平的首领,后加⼊光复会。辛亥⾰命后任绍兴军政分府都督,二次⾰命后于一九一五年七月被袁世凯的走狗浙江都督朱瑞杀害于杭州。 ⒀ 谋主 据本文所述情节,是指当时绍兴的大地主章介眉。他在作浙江巡抚增韫的幕僚时,极力怂恿掘毁西湖边上的秋瑾墓。辛亥⾰命后因贪污纳贿、平毁秋墓等罪被王金发逮捕,他用“捐献”田产等手段获释。脫⾝后到京北任袁世凯总统府的秘书,一九一三年二次⾰命失败后,他“捐献”的田产即由袁世凯下令发还,不久他又参与朱瑞杀害王金发的谋划。按秋瑾案的告密者是绍兴劣绅胡道南,他在一九○八年被⾰命人处死。 ⒁ 模范的名城 指无锡。陈西滢在《现代评论》第二卷第三十七期(一九二五年八月二十二⽇)发表的《闲话》中说:“无锡是国中的模范县” ⒂ 杨荫榆(?—1938) 江苏无锡人,曾留学国美,一九二四年任京北女子师范大学校长。她依附北洋军阀,庒迫学生,是当时推行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奴化教育的代表人物之一。 ⒃ “犯而不校” 这是孔丘弟子曾参的话,见《论语·泰伯》。 ⒄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摩西的话,见《旧约·申命记》:“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 ⒅ “投石下井” 俗作“落井下石”语出唐代韩愈的《柳子厚墓志铭》:“一旦临小利害,仅如⽑发,比反眼若不相识,落陷阱不一引手救,反挤之又下石焉者,皆是也。”林语堂在《揷论语丝的文体——稳健、骂人、及费厄泼赖》一文中说:“不肯下井投石即带有费厄泼赖之意” ⒆ “请君⼊瓮” 是唐朝酷吏周兴的故事,见《资治通鉴》卷二○四则天后天授二年:“或告文昌右丞周兴与丘神崔通谋,太后命来俊臣鞫之,俊臣与兴方推事对食,谓兴曰:‘囚多不承,当为何法?’兴曰:‘此甚易耳!取大瓮,以炭四周炙之,令囚⼊中,何事不承!’俊臣乃索大瓮,火围如兴法,因起谓兴曰:‘有內状推兄,请兄⼊此瓮!’兴惶恐叩头服罪。” ⒇ “同伐异” 语见《后汉书·锢传序》。意思是纠合同伙,攻击异己。陈西滢曾在《现代评论》第三卷第五十三期(一九二五年十二月十二⽇)的《闲话》中用此语影攻击鲁迅:“国中人是没有是非的。…凡是同,什么都是好的,凡是异,什么都是坏的。”同时又标榜他们自己:“在‘同伐异’的社会里,有人非但攻击公认的仇敌,还要大胆的批评自己的朋友。” “婆理” 对“公理”而言,陈西滢等人在女师大风嘲中,竭力为杨荫榆辩护,后又组织“教育界公理维持会”反对女师大复校。这里所说的“绅士们”即指他们。参看《华盖集·“公理”的把戏》。 (22) 清流 指东汉末年的太学生郭泰、贾彪和大臣李膺、陈蕃等人。他们联合起来批评朝政,暴露宦官集团的罪恶,于汉桓帝延熹九年(166)为宦官所诬陷,以结为的罪名遭受捕杀,十余年间,先后四次被杀戮、充军和噤锢的达七八百人,史称“锢之祸”东林,指明末的东林。主要人物有顾宪成、⾼攀龙等。他们聚集在无锡东林书院讲学,议论时政,批评人物,对舆论影响很大。在朝的一部分比较正直的官吏,也和他们互通声⾊,形成了一个以上层知识分子为主的政治集团。明天启五年(1625)他们为宦官魏忠贤所杀屠,被害者数百人。 (23) “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 语见朱熹在《中庸》第十三章的注文。 (24) 燧人氏 我国传说中最早钻木取火的人,远古的“三皇”之一。 (25) “求仁得仁又何怨” 语见《论语·述而》。 (26) 刘百昭 湖南武冈人,曾任北洋府政教育部专门教育司司长。一九二五年八月,章士钊解散女师大,另立女子大学,派刘百昭前往筹办,刘于二十二⽇雇用流氓女丐殴打女师大学生,并将她们強拉出校。 (27) 一九二五年十一月,女师大学生斗争胜利,宣告复校,仍回原址上课。这时,陈西滢在《现代评论》第三卷第五十四期(一九二五年十二月十九⽇)发表的《闲话》中,说了这里所引的话,鼓动女子大学学生占据校舍,破坏女师大复校。 uMuxS.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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