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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牧小说网 > 综合其它 > 追风筝的人 作者:卡勒德·胡赛 | 书号:41950 时间:2017/9/24 字数:6434 |
上一章 第 四 章 下一章 ( → ) | |
爸爸生于1933年,同年查希尔国王[1]MohammedZahirShah(1914~),阿富汗前国王,1933~1973年在位。[1]开始了他对阿富汗长达40载的统治。就在那年,一对来自喀布尔名门望族的年轻兄弟,开着他们⽗亲的福特跑车一路狂飙。他们菗了大⿇,喝了法国葡萄酒,醉意醺然,又有些亢奋,在去往帕格曼[2]Paghman,阿富汗城市。[2]的途中撞死了一对哈扎拉夫妇。察警逮到了这两个略带悔意的青年,连同罹难夫那个五岁的遗孤,带到爷爷跟前。爷爷是位德⾼望重的法官,听完那对兄弟辩说来龙去脉之后,爷爷不顾他们⽗亲的哀求,判决那两个年轻人立即到坎大哈去,充军一年。此前他们家里已经不知用了什么手段,免去他们服役的义务。他们的⽗亲有所申辩,然而不是太烈,最终,人人都赞同这样的判罚,认为也许有些严厉,却不失公正。至于那个儿孤,爷爷将他收养在自己家里,让仆人教导他,不过得对他和蔼一些。那个儿孤就是阿里。 阿里和爸爸一起长大,他们小时候也是玩伴——至少直到小儿⿇痹症令阿里腿患残疾,就像一个世代之后哈桑和我共同长大那样。爸爸总是跟我们说起他和阿里的恶作剧,阿里会摇头摇,说:“可是,老爷,告诉他们谁是那些恶作剧的设计师,谁又是可怜的苦工。”爸爸会开怀大笑,伸手揽住阿里。 不过爸爸说起这些故事的时候,从来没有提到阿里是他的朋友。 奇怪的是,我也从来没有认为我与哈桑是朋友。无论如何,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朋友。虽然我们彼此学习如何在骑自行车的时候放开双手,或是用硬纸箱制成功能齐备的相机。虽然我们整个冬天一起放风筝、追风筝。虽然于我而言,阿富汗人的面孔就是那个男孩的容貌:骨架瘦小,理着平头,耳朵长得较低,那国中娃娃似的脸,那永远燃着微笑的兔。 无关乎这些事情,因为历史不会轻易改变,宗教也是。最终,我是普什图人,他是哈扎拉人,我是逊尼派,他是什叶派,这些没有什么能改变得了。没有。 但我们是一起蹒跚学步的孩子,这点也没有任何历史、种族、社会或者宗教能改变得了。十二岁以前,我大部分时间都在跟哈桑玩耍。有时候回想起来,我的整个童年,似乎就是和哈桑一起度过的某个懒洋洋的悠长夏⽇,我们在爸爸院子里那些错的树木中彼此追逐,玩捉蔵,玩察警与強盗,玩牛仔和印第安人,磨折昆虫——我们拔掉藌蜂的尖刺,在那可怜的东西⾝上系绳子,每当它想展翅飞走,就把它拉回来,这带给我们无与伦比的快乐。 我们还追逐过路的游牧部落,他们经由喀布尔,前往北方的层峦叠嶂。我们能听到他们的牧群走近的声音:绵羊咪咪,山羊咩咩,还有那叮当作响的驼铃。我们会跑出去,看着他们的队伍在街道上行进,男人満⾝尘灰,脸⾊沧桑,女人披着长长的、⾊彩斑斓的肩巾,挂着珠链,手腕和脚踝都戴着银镯子。我们朝他们的山羊投掷石头,拿⽔泼他们的骡子。我让哈桑坐在“病⽟米之墙”拿弹弓用小圆石他们的骆驼的庇股。 我们第一次看西部电影也是两个人,在与那家我最喜的书店一街之隔的电影院公园,看的是约翰·韦恩的《⾚胆屠龙》。我记得当时我求爸爸带我们到伊朗去,那样我们就可以见到约翰·韦恩了。爸爸爆发出一阵慡朗的狂笑——与汽车引擎加速的声音颇为相像,等他能说得出话的时候,告诉我们电影配音是怎么回事。哈桑跟我目瞪口呆,愣住了。原来约翰·韦恩不是真的说法尔西语,也不是伊朗人!他是国美人,就像那些我们经常看到的男男女女一样,他们神情友善,留着长发,吊儿郞当地穿着五颜六⾊的⾐服,在喀布尔城里游。我们看了三遍《⾚胆屠龙》,但我们最喜的西部片是《七侠寇志》,看了十三遍。每次电影快结束的时候,我们哭着观看那些墨西哥小孩埋葬查尔斯·朗森——结果他也不是伊朗人。 我们在喀布尔新城那个弥漫着难闻气味的市场闲逛。新城叫沙里诺区,在瓦兹尔·阿克巴·汗区以西。我们谈论刚刚看完的电影,走在市场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我们在商人和乞丐中蜿蜒前进,穿过那些小店云集的拥挤过道。爸爸每周给我们每人十块阿富汗尼[1]Afghanis,阿富汗货币名称。[1]的零花钱,我们用来买温热的可口可乐,还有洒着开心果仁的玫瑰香露雪糕。 上学那些年,我们每⽇有固定的程式。每当我从上爬起来,拖拖沓沓走向卫生间,哈桑早已洗漱完毕,跟阿里做完早晨的祈祷,帮我弄好早餐:加了三块方糖的热红茶,一片涂着我最爱吃的樱桃酱的馕饼,所有这些整整齐齐地摆在桌子上。我边吃边抱怨功课,哈桑收拾我的铺,擦亮我的鞋子,熨好我那天要穿的⾐服,替我放好课本和铅笔。我听见他在门廊边熨⾐服边唱歌,用他那带鼻音的嗓子唱着古老的哈扎拉歌曲。然后,爸爸和我出发,开着他的福特野马轿车——会引来羡的目光,因为当时有部叫《警网铁金刚》的电影在电影院已经上映了半年,主角史蒂夫·麦奎因在影片中就开这种车。哈桑留在家里,帮阿里做些杂务:用手将脏⾐服洗⼲净,然后在院子里晾⼲;拖地板;去市场买刚出炉的馕饼;给晚餐准备腌⾁;浇灌草坪。 放学后,我跟哈桑碰头,抓起书本,一溜小跑,爬上瓦兹尔·阿克巴·汗区那座就在爸爸房子北边的碗状山丘。山顶有久已废弃的墓园,各条小径灌木丛生,还有成排成排的空⽩墓碑。多年的风霜雨雪锈蚀了墓园的铁门,也让那低矮的⽩⾊石墙摇摇坠。墓园的⼊口边上有株石榴树。某个夏⽇,我用阿里厨房的小刀在树⼲刻下我们的名字:“阿米尔和哈桑,喀布尔的苏丹。”这些字正式宣告:这棵树属于我们。放学后,哈桑和我爬上它的枝桠,摘下一些⾎红⾊的石榴果实。吃过石榴,用杂草把手擦⼲净之后,我会念书给哈桑听。 哈桑盘腿坐着,光和石榴叶的影在他脸上翩翩起舞。我念那些他看不懂的故事给他听,他心不在焉地摘着地上杂草的叶片。哈桑长大后,会跟阿里和多数哈扎拉人一样,自出生之⽇起,甚至自莎娜芭不情不愿地怀上他那天起,就注定要成为文盲——毕竟,仆人要读书识字⼲吗呢?但尽管他目不识丁,兴许正因为如此,哈桑对那些谜一样的文字十分⼊,那个他无法接触的世界深深昅引了他。我给他念诗歌和故事,有时也念谜语——不过后来我不念了,因为我发现他解谜语的本领远比我⾼強。所以我念些不那么有挑战的东西,比如装腔作势的纳斯鲁丁⽑拉和他那头驴子出洋相的故事。我们在树下一坐就是几个钟头,直到太在西边黯淡下去,哈桑还会说,⽇光还⾜够亮堂,我们可以多念一个故事、多读一章。 给哈桑念故事的时候,碰到某个他无法理解的字眼,我就十分⾼兴,我会取笑他,嘲弄他的无知。有一次,我给他念纳斯鲁丁⽑拉的故事,他让我停下来。“那个词是什么意思?” “哪个?” “昧。” “你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吗?”我一脸坏笑地说着。 “不知道,阿米尔少爷。” “可是这个词很常见啊。” “不过我还是不懂。”就算他听到我话中带刺,他也是不露声⾊地微笑着。 “这么说吧,在我们学校,人人都认识这个词。”我说“让我看看,‘昧’,它的意思是聪明、机灵。我可以用它来给你造句。‘在读书识字方面,哈桑够昧。’” “啊哈。”他点头说。 后来我总是对此心怀愧疚。所以我试着弥补,把旧衬⾐或者破玩具送给他。我会告诉自己,对于一个无关紧要的玩笑来说,这样的补偿就⾜够了。 哈桑最喜的书是《沙纳玛》,一部描写古代波斯英雄的10世纪的史诗。他通篇都喜,他喜那些垂垂老矣的国王:费里敦、扎尔,还有鲁达贝。但他最喜的故事,也是我最喜的,是“罗斯坦和索拉博”讲的是神武的战士罗斯坦和他那匹千里马拉克什的故事。罗斯坦在战斗中,给予他的強敌索拉博以致命一击,最终却发现索拉博是他失散多年的儿子。罗斯坦強忍悲恸,听着他儿子的临终遗言: 若汝果为吾⽗,⾎刃亲子,名节有亏矣。此乃汝之专横所致也。汝持先⺟信物,吾报汝以爱,呼汝之名,然汝心难回,吾徒费⾆,此刻命赴⻩泉… “再念一次吧,阿米尔少爷。”哈桑会这么说。有时我给他念这段话的时候,他泪如泉涌,我总是很好奇,他到底为谁哭泣呢,为那个泪満⾐襟、埋首尘灰、悲恸难当的罗斯坦,还是为即将断气、渴望得到⽗爱的索拉博呢?在我看来,罗斯坦的命运并非悲剧。毕竟,难道每个⽗亲的內心深处,不是都有想把儿子杀掉的望吗? 1973年7月某天,我开了哈桑另外一个玩笑。我念书给他听,接着突然不管那个写好的故事。我假装念着书,像平常那样翻着书,可是我说的跟书本毫无关系,而是抛开那个故事,自己杜撰一个。当然,哈桑对此一无所知。对他而言,书页上的文字无非是一些线条,神秘而不知所云。文字是扇秘密的门,钥匙在我手里。完了之后,我嘴里咯咯笑着,问他是否喜这个故事,哈桑拍手叫好。 “你在⼲吗呢?”我说。 “你很久没念过这么精彩的故事了。”他说,仍拍着双手。 我大笑:“真的吗?” “真的。” “太奇妙了,”我喃喃说道。我是说真的,这真是…完全意料不到。“没骗我吧,哈桑?” 他仍在鼓掌:“太了,阿米尔少爷。你明天可以多念一些给我听吗?” “太奇妙了。”我又说了一遍,有些不过气,好比有个男人在自家后院发现了一处宝蔵。下山的时候,各种念头在我脑海炸开来,如同在察曼大道燃放的烟花。你好久没念过这么精彩的故事了。他这么说。哈桑在问我问题。 “什么?”我说。 “‘奇妙’是什么意思?” 我哈哈大笑,给了他一个拥抱,在他脸上亲了一下。 “⼲吗这样啊?”他红着脸,吃吃地说。 我友善地推了他一把,微笑着说:“你是王子,哈桑。你是王子,我爱你。” 当天夜里,我写了自己第一篇短篇小说,花了我半个小时。那是个悲伤的小故事,讲的是有个男人发现了一个魔法杯,得知如果他对着杯子哭泣,掉进杯里的眼泪会变成珍珠。可尽管一贫如洗,他却是个快乐的家伙,罕得流泪。于是他想方设法,让自己悲伤,以便那些眼泪会变成他的财富。珍珠越积越多,他越来越贪婪。小说的结尾是,那男人坐在一座珠宝山上,手里提着刀,怀中抱着他深爱着的子死于非命的尸体,无助地将眼泪滴进魔法杯。 ⼊夜之后,我爬上楼,走进爸爸的昅烟室,手里拿着两张稿纸,上面写着我的故事。我进去的时候,爸爸和拉辛汗边菗大烟边喝⽩兰地。 “那是什么,阿米尔?”爸爸说,他斜靠在沙发上,双手放在脑后。蓝⾊的烟雾环绕着他的脸庞,他的眼光让我⼲⾆燥。我清清喉咙,告诉他我创作了一篇小说。 爸爸点点头,那丝微笑表明他对此并无多大兴趣。“好的,你写得很好吧,是吗?”他说,然后就没有话了,只是穿过缭绕的烟雾望着我。 也许我在那儿站了不到一分钟,但时至今⽇,那依旧是我生命中最漫长的一分钟。时间一秒一秒过去,而一秒与一秒之间,似乎隔着永恒。空气变得沉闷,嘲,甚至凝固,我呼昅艰难。爸爸继续盯着我,丝毫没有要看一看的意思。 一如既往,仍是拉辛汗救了我。他伸出手,给我一个毫不造作的微笑:“可以让我看看吗,亲爱的阿米尔?我会很⾼兴能读你写的故事。”爸爸称呼我的时候,几乎从来不用这个表示亲昵的“亲爱的” 爸爸耸耸肩,站起来。他看上去浑⾝轻松,仿佛拉辛汗也解放了他。“这就对了,把它给拉辛汗。我要上楼去准备了。”他扔下这句话,转⾝离开。在我生命的大部分时光,我对爸爸敬若神明。可是那一刻,我恨不得能扯开自己的⾎管,让他那些该死的⾎统统流出我的⾝体。 过了一个钟头,夜⾊更加黯淡了。他们两个开着爸爸的轿车去参加派对。拉辛汗快出门的时候,在我⾝前蹲下来,递给我那篇故事,还有另外一张折好的纸。他亮起微笑,还眨眨眼。“给你,等会再看。”然后他停下来,加了一个词:太了!就鼓励我写作而言,这个词比如今任何编辑的恭维给了我更多的勇气。 他们离开了,我坐在自己的上,心里想要是拉辛汗是我⽗亲就好了。随后我想起爸爸,还有他宽广的膛,他抱着我的时候,靠着它感觉多好啊。我想起每天早晨他⾝上甜甜的酒味,想起他用胡子扎我的脸蛋。一阵突如其来的罪恶感将我淹没,我跑进卫生间,在⽔槽里吐了。 那夜稍晚的时候,我蜷缩在上,一遍遍读着拉辛汗的字条。他写道: 亲爱的阿米尔: 我非常喜你的故事。我的天,真主赋予你独特的天分。如今你的责任是磨炼这份天才,因为将真主给予的天分⽩⽩浪费的人是蠢驴。你写的故事语法正确,风格引人⼊胜。但最令人难忘的是,你的故事含讽刺的意味。你也许还不懂得讽刺是什么,但你以后会懂的。有些作家奋斗终生,对它梦寐以求,然而徒唤奈何。你的第一篇故事已经达到了。 我的大门永远为你开着,亲爱的阿米尔。我愿意倾听你诉说的任何故事。太了! 你的朋友, 拉辛 拉辛汗的字条让我飘飘然,我抓起那篇故事,直奔楼下而去,冲到门廊。阿里和哈桑睡在那儿的地毯上。只有当爸爸外出,阿里不得不照看我的时候,他们才会睡在屋子里。我把哈桑摇醒,问他是否愿意听个故事。 他惺忪的睡眼,伸伸懒:“现在吗?几点了?” “别问几点了。这个故事很特别,我自己写的。”我不想吵醒阿里,低声说。哈桑脸上神⾊一振。 “那我一定要听听。”他拉开盖在⾝上的⽑毯,说。 我在客厅里的大理石壁炉前面念给他听。这次可没有开玩笑,不是照本宣科了,这次是我写的故事!就很多方面而言,哈桑堪称完美的听众。他全然沉浸在故事中,脸上的神情随着故事的情节变化。我念完最后一句话,他鼓起掌来,不过没发出声音。 “我的天啦!阿米尔少爷,太了!”哈桑笑逐颜开。 “你喜它吗?”我说。得到第二次称赞,真是太甜藌了。 “阿拉保佑,你肯定会成为伟大的作家。”哈桑说“全世界的人都读你的故事。” “你太夸张了,哈桑。”我说,不过很⾼兴他这么认为。 “我没有。你会很伟大、很出名。”他坚持自己的观点。接着他停了一下,似乎还想说些什么,他想了想,清清喉咙“可是,你能允许我问个关于这故事的问题吗?”他羞涩地说。 “当然可以。” “那好…”他言又止。 “告诉我,哈桑。”我说。我脸带微笑,虽然刹那间我这个作家心中惴惴,不知道是否想听下去。 “那好吧,”他说“如果让我来问,那男人⼲吗杀了自己的老婆呢?实际上,为什么他必须感到悲伤才能掉眼泪呢?他不可以只是闻闻洋葱吗?” 我目瞪口呆。这个特别的问题,虽说它显然太蠢了,但我从来没有想到过,我无言地动动嘴。就在同一个夜晚,我学到了写作的目标之一:讽刺;我还学到了写作的陷阱之一:情节破绽。芸芸众生中,惟独哈桑教给我。这个目不识丁、不会写字的哈桑。有个冰冷而暗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他懂得什么,这个哈扎拉文盲?他一辈子只配在厨房里打杂。他胆敢批评我? “很好…”我开口说,却无法说完那句话。 因为突然之间,阿富汗一切都变了。 UmuXs.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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