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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牧小说网 > 科幻小说 > 毒誓  作者:倪匡 书号:43369  时间:2017/11/6  字数:5697 
上一章   第二部 神秘的匕首    下一章 ( → )
  裴思庆的手在发着抖,一柄晶光闪亮的匕首,被握在发抖的手中,自然也在轻轻地颤动,精光流转,看来一柄匕首,比裴思庆本人,更有生气。

  在那场大风暴之后,裴思庆显然一天比一天更接近死亡,他明⽩这一点,仍和他在一起的同伴,也明⽩这一点,在天空上盘旋的兀鹰,当然比谁更明⽩。

  裴思庆⼲裂的口——在这样面对死亡的情形下,杀骆驼,是加快死亡呢?还是延迟死亡?

  不杀骆驼,是不是有希望可以逃出生天呢?

  他们已经杀了三匹骆驼,事实证明是,三匹骆驼的⾎和⾁,使他们又在这茫茫的,一望无际的沙漠之中,多存活了十天。现在,只剩下最后一匹骆驼了!

  那头骆驼,正温顺地伏在地上,只要主人一声吆喝,它就会立刻站起来,听候主人的差遣,当裴思庆手中锋利的匕首,接近它的脖子时,它连眼也没有眨动一下,显然,死亡对它来说,不算什么。

  裴思庆没有立即下手,他的思绪极了,极浓极稠的汗,自他的额上蜿蜒而下,使他的视线有点模糊,所以他索闭上了眼。

  从他带领了一个驼队逃⼊沙漠开始,他就觉得沙漠,在柔顺的时候,洁⽩的沙粒,简直和天上的⽩云,没有什么分别,可是,在大风暴之中,每一颗细小的沙粒,就是一个魔鬼,魔鬼的恶灵,附在沙粒之上,可以做出任何可怕的事情来。

  浩浩的一个骆驼队,两百八十八匹精选的骆驼,携带着各种各样的货物,主要的是出许多巧手精心织出来的各种丝绸和织锦,也有很多很多,在遥远的西方受的货物,开始西征,在出发的时候,每一个人的心中所想的只是:一年之后,骆驼队満载而归的,会是⻩金⽩银、金刚石猫儿眼,和来自遥远西方的各种财货,价值会是他们出发时的十倍!

  路虽然遥远,一路上也会有这种那种的困苦,可是十倍的利薮,⾜以驱使人们长途跋涉的了。

  裴思庆这个长安市上数一数二的大商家,已经是第三次走这条路了,他知道,最顺利的情形,也至少要一年,才能回来。所以,当他离开他的华宅之际,曾一再拥吻他心爱的子和儿女。并且暗中立下誓言——在他策马离开,回头望向那宏伟的大门和巍峨的大宅时,他对自己说:这是最后一次了!够了,不必再离乡别井,-弃温暖的家庭去为了积聚财富了!

  可是,当他这样想的时候,忽然想起,上次在同样的情形之下,他好象也有过同样的想法,他不噤有点紊,于是就把马策得更快,以驱除心里的烦扰。

  在长安,裴思庆不但是大商家大富豪,而且极具侠名。他本⾝也武艺超群,接近中年,可是矫健如豹,他擅使一柄匕首,可是见过他这柄匕首的人却一个也没有,他绝不轻易拔匕首出鞘,除非到了他需要杀人的时候。

  而当他要杀人的时候,那人也就没有什么逃生的可能,所以,见过他那柄匕首的人都死了。

  除了他自己之外,可以说没有人见过他那柄匕首是什么样子的,连柔娘也没有例外。

  柔娘,就是裴思庆的子,有关她的一切,后文自然会详细介绍。

  连柔娘都没有见过,别人更自然更不能见了。有一天晚上,大风雪,裴思庆从一家镖局子,和几个镖行中的朋友豪饮回来,一进屋子,一股暖气扑面,他一下子摔脫了深紫⾊的大氅,大氅上的积雪,一落地,就化为⽔珠。柔娘照例急急自內堂出来,把他进去。大宅每进一进,温度就提⾼一点,到处都是散发炽热的炭盆,炭火闪烁着,使严寒变得温馨。

  到了卧房,裴思庆早已脫下了靴子,换上了软鞋,他把际所系的匕首,解了下来,像每天晚上要做的一样,他把匕首按在心口,闭上眼睛一会。

  柔娘当然知道,在这个短暂的时间之中,他一定在想望什么,可是她却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任何女人的好奇心都十分強烈,柔娘算是不平凡的了,可是也不能例外,她曾问过:“你把匕首按在心口,在想什么啊!”一次,两次,裴思庆都没有反应,像是本没有听到柔娘的问题。

  第三次,他陡然睁开了眼,直视柔娘,双目之中,精光四,吓得柔娘急急后退时,一个站不稳,坐跌在地,而他竟然视若无睹,并不过来搀扶她,而重又闭上了眼睛。这才使柔娘知道,这个问题是不能问的!她是一个聪明的女人,果然,再也不曾提过。

  可是不提,并不等于不想知道。这时,她看到裴思庆又把匕首按在心口,在烛光的照映之下,裴思庆有了酒意的脸,看来格外英俊,也许是柔娘眼花了,也许是匕首鞘上的多⾊宝石,在烛光的照下所发出的反光,裴思庆的脸上,看来有一层宝光,在隐隐流转。

  是的,那匕首的鞘上,镶満了宝石,蓝的深邃如海,红的娇如⾎,绿的翠嫰,⽩的耀眼,那些宝石,每一颗都价值连城——可是裴思庆曾不止一次地对别人说:再多十倍的宝石,换我这柄匕首,我也不换。

  柔娘这时,心中又无可避免地产生了一股妒意,自从那次,她被裴思庆的目光得摔了一跤之后,她忽然有了一个想法:这柄匕首,他看得比对待她还重,是不是一个女人送给他的呢?

  柔娘记得,在他第一次西行归来之后,就有了这柄匕首,是不是一个西方女子送给他的?

  她听他说起过西方的女人,眼珠绿得像胡猫,头发像是极幼的金丝,丰腴得叫男人昏晕,轻歌曼舞的时候,就像是天魔下凡。

  会不会是这样的一个西方女子送给他的匕首,所以他才那样宝爱?

  当一个女人的心中,产生了妒意的时候,她就会有怪异的行为,柔娘也不能例外。

  那时,她好几次想伸手,自他的手中,把那柄匕首抢了过来。可是实际上,她却坐在那里,一动也没有动过!虽然妒意像毒蚊一样咬噬她的心,可是她也知道自己若是那样做了之后可怕的结果。

  她知道,虽然他对她轻怜藌爱,可是也绝不是言听计从,而且,谁都知道,长安的大豪裴思庆,爱一个女人是一回事,叫他听一个女人的话,又是另一回事。在大豪杰大侠士的心目之中,女人似乎是另一种人,女人可以柔顺贴伏,可以娇嫰动人,但是绝不能在男人面前出主意装手势,⼲涉男人的事务。

  这种事,柔娘听得多了;柳大侠由于一剑之恨,先手刃了心爱的女子,然后才进⼊深山,专心练剑,三年之后,雪了一剑之聇,才在被杀的女子坟前,痛哭三⽇,削发为僧;杨大侠为了表示自己的义气,把妾全都杀了,因为她们曾知道一些不应知道的秘密…

  裴思庆是大豪杰,行为也就和别的大豪杰一样,女人在他们的心目之中的地位如何,柔娘的心中有数,所以她一动也不敢动。

  等到裴思庆又睁开眼来,柔娘才伸出双手——经常这个时候,他会把匕首在她的手中,由她捧着,小心地放在他的枕头之下。

  裴思庆把匕首放到了柔娘的手中,柔娘竭力使自己的声音听来自然,装成绝不经意地问,虽然这个问题刚才在她的心中,已想了千百遍。

  她道:“这匕首是什么人送给你的吧!”

  裴思庆也听来像是不经意地“嗯”了一声。

  柔娘的语声之中带着笑,听来十分轻柔动人:“一个女人?”

  裴思庆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也没有望向柔娘,柔娘把语声中的笑声扩大,听来更叫人心醉:“长安市上,都说裴大侠的这柄匕首,锋利之至,可笑我竟没有见识过,看看是不是吹⽑断发。”

  她说着,仍然是満面笑容——裴思庆的神情再威严,可是和她一起闺房调笑,有的时候。也和小孩子一样,十分听话,当他把自己的脸,埋在她前的时候,看来和她的孩子也没有什么分别。

  所以,当她这样说着,同时,想把那柄匕首拔出鞘来的时候,她绝不怀疑,以为自己一定可以看到那柄匕首,究竟锋利到什么程度的。

  可是她错了!

  尽管她是在话说到了一半的时候,就有动作,可是裴思庆的反应,还是快得出奇,她还未曾发力,就倏然惊呼,双手的手腕,皆如突然被加上了一道烧红了的铁箍,在她的惊呼声中,她的双手,像是不再存在,手中的匕首,自然也落了下来。

  匕首没有落地,甚至没有落到上,因为裴思庆的出手快绝,立刻缩回手来,接住了那柄匕首。

  柔娘心中骇绝,望着自己的手腕,⾝子僵硬如同木石。她看到自己的手腕之上,有两道深深的红印,直到这时,从指尖起,才开始有了一阵阵⿇木的感觉,使她知道自己的双手,还联在手腕之上。

  她用十分缓慢的动作,缩回双手来,等待着丈夫的责骂。

  可是裴思庆并没有骂她,只是在把匕首放到了枕下之后,用十分平板的声音道:“匕首是兵器,兵器出鞘是凶事,千万别再试了!”

  这时,刺⿇的感觉,传遍了柔娘的双手,她垂着手,大声答应着:“是。”

  这件发生在卧房中的事,不知怎么传了出去,或许本没有这件事,只是由于裴思庆有这样的一柄匕首,所以就有人编了这样的一个故事出来。不管情况如何,裴思庆有这样的一柄匕首,却是人人都知道的事。

  自然,在人如流⽔车如龙,繁华热闹的长安市街头巷尾,当市井之徒津津有味地提到大豪裴思庆的匕首之时,绝不会想到这样的匕首,有朝一⽇,会用来杀骆驼,而且,还会犹豫不决,举起了匕首来,难以下手。

  裴思庆用这柄匕首,从来也没有犹豫过,好几次,和他决战的敌人,连匕首是什么样的都未曾见到过,精光一闪,就此丧命。

  就算在这之前:他杀第一匹骆驼的时候,他也没有犹豫过,他的决定极其果断,虽然当时有一个年老的向导竭力反对。

  那终年在沙漠之中生活的老向导和裴思庆相识非止一⽇,几次走这条路,都有这位向导参加,虽然这时裴思庆自己,也有资格当向导了,但是他深知沙漠变幻无常,带一个有经验的人在⾝边,总是好事。

  走在这条路上,总有这个老向导在。

  (裴思庆自然不知道,骆驼队走的这条路,后来被称作“丝绸之路”他只知道,这条路,只要走一遍,就可以使财货的价值,增加十倍。)

  当他第一次决定杀骆驼的时候,老向导用发颤的声音劝阻:“东家,骆驼杀不得,只有骆驼,才能带我们出沙漠,才能带我们逃生。”

  裴思庆当然知道,在沙漠之中,人求生的能力,和骆驼相比,相差太远了。这种柔顺的成大物,不但在沙漠上可以撒开大步奔跑,而且能忍饥耐渴,更有在沙漠中寻求⽔源的天然本领,人在沙漠之中没有了骆驼,成为沙漠中随处可见的⽩骨的可能,就大大提⾼。

  可是当时,他还是一手推开了那老向导,一手“铮”地一声响,弹出了他那柄著名的匕首,先向上举了一举。

  当时的情形是,他的骆驼队,还余下了二十来个人,和四匹骆驼,那二十来个人都跟着他从长安出发,自然也都知道他有一柄人人传诵的匕首。

  直到这时,他们己⾝处绝境许多天了,丝毫没有可以脫险的迹象,人人都心头蒙着死亡的影之际,居然开了眼界,看到了这柄匕首。

  当时是一个下弦月的深夜——沙漠上本来就十分寒冷,和⽩天的闷热,一天一地,匕首⾼举,所带起的那一股寒光,更令得所有看到的人,都不由自主,机伶伶地打了一个寒战。

  然后,精光一闪,他⾝边的一头骆驼,发出了一下悲痛的呼叫声,慢慢地倒了下来。另外三匹骆驼,像是知道它们的同类发生了什么事,也发出了几下悲呼声来。

  自然,立刻有人过来,用⽪袋盛起了汩汩流出来的热⾎,先把一⽪袋热⾎,捧到了他的面前,他只喝了一口,就挥了挥手,吩咐轮流去给别人喝:“先给…最虚弱的人喝。”

  在喝下这些热⾎之前,他已经有三天,⾜⾜三天,未曾有⽔进口了!要不然,他怎么会下手杀骆驼?他怎会不知道骆驼在沙漠中的价值?

  而在喝下了这一大口热⾎之后,他的喉咙,更像是火烧一样地难过,⼲裂的口更⼲,甚至他可以听到自己口开裂的“拍拍”声。

  可是他知道,难过管难过,他的生命,在再喝下几大口热⾎之后,在吃了烤骆驼⾁之后,可以继续维持下去。

  他们还有三匹骆驼。如果说在沙漠之中,骆驼可以带⼊出险境,找到⽔源的话,那么,四匹骆驼和三匹骆驼是一样的。

  一切,自然都由那场莫名其妙的大风暴所造成的。一点迹象也没有,事先真的一点迹象也没有,等到知道不对头的时候,已经迟了。

  从早上开始,驼队一直好好地在行进,裴思庆在驼队的中间,骑在一匹雕鞍齐全的骆驼上,整个驼队,都以比正常略快的速度,在沙漠中行进。

  到了下午,经过了中午的休息,全队几百个人,个个都精神抖擞,然后,忽然有人叫了起来:老鼠!那么多老鼠!看老鼠!

  人人都看到了,成千上万,灰褐⾊的沙漠鼠,翻翻滚滚,嘲⽔一样,向前涌过来。

  那是灾变的景象——裴思庆虽然没有经历过,可是却听说过,在沙漠上,一有异常的现象,全是灾变,都要立刻防御。

  所以,他立即一耸⾝,站了起来,大声叫:“立即停止,准备应变!”

  驼队的领队,都是在沙漠中讨生活的人,知道如何应变,他们会在最短的时间內,令骆驼伏下,围成一圈,把人围在中间,人也伏下来,一般的风暴,都可以躲得过去。

  可是这一次大风暴,却没有给他们这样做的机会,他的话才叫到一半,就看到了一个怪不可言的景象。

  裴思庆看到,不知道有多少只老鼠,竟然叠成了一个个大圆球,在向前滚动着,每一个大圆球,⾜有三尺⾼下!

  这是什么样的怪异!裴思庆不由自主大叫了一声,可是他自己也没有听到这下叫声。因为強风的呼号声已经盖过了他的那一下呼叫! uMU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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