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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牧小说网 > 综合其它 > 陈水扁的真面目 作者:李敖 | 书号:43587 时间:2017/11/7 字数:2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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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 三月十二⽇“立法院”质询“行政院”施政,民进籍立委陈⽔扁为了抗议国民“行政院长”郝柏村缓建北宜⾼速公路,愤而拿了一份“国家”六年计划草案,写上“退票”两字,走下发言台,走向“行政院”首长席,将“国建计划”当着郝柏村之面撕毁并抛在案前,怒责郝柏村“失信于民”郝柏村问他:“你怎么可以犯侵我的位子!”陈⽔扁则以“你的位子又怎样?”回答。部分立委见郝柏村尊严受损,立即上前拉走陈⽔扁,陈⽔扁仍利用空隙奋力将碎纸掷向郝柏村。报上说:“‘立法院’议事堂的委员及旁听席上的市民,都为陈⽔扁这种极其唐突失常的动作感到惊愕不止,电视将当时的场面播出,也使社会大众为之骇然。陈⽔扁议事论政态度的如此恶劣,不只是陈⽔扁作为‘国会议员’的可羞聇表现,也使社会大众对于民进作为反对在‘立法院’的反,深感痛心无奈!” 报上又说:对民进立委陈⽔扁昨天在院会中的动作,执政立委深不以为然“立法院”院长梁肃戎当场表示,这样的举动,违背议事规则“如不改善,将付惩戒”“立法院”部副书记长李胜峰也要民进团反省“像陈委员这样的举动,应不应该付惩戒!”立委赵少康也说:“暴力就是暴力,这样的行为就是不对。”立院部书记长饶颖奇也直称这样的行为不当。⾝为执政中常委谢深山对陈⽔扁的做法相当“讶异”他认为,以前这样行径多半为王聪松、吴勇雄所做的,他不解为何陈⽔扁也会做出这样的行为。认为“陈⽔扁怎会这样”? 在我看来,陈⽔扁就会这样! 为什么?因为违反主民的议会规格,本就是民进优为之的一条路。他们一开始就走上了歧途,结果相相、有样学样,破格行事,非此不快,最后的陈⽔扁,又何能例外? 本来,在国民统治下,湾台的主民政治就是一种假的主民政治,因为它一开始就距离英美式的主民政治极为遥远。 所谓英美式的主民政治,是指道道地地的英美式主民政治,而不是挂羊头卖狗⾁的英美式主民政治。《镜里风云》(Th⾁ghtheLookingClass)里,汉普特·邓普特(HumptyDumpty)对阿丽丝(Alice)小姑娘说:“当我用一个字眼时候,它的意思就只是我要它表达的意思——既不多,也不少。”(WhenIuseaword,itmeansjustwhatIchooseittomean。neither摸renorless。)阿丽丝抗议说:“问题是,你不能拿字眼又当这个讲又当那个讲。”汉普特·邓普特答得倒也⼲脆,他说:“问题是,谁说了算而已。”虽然有人说国中也在实行英美式的主民政治,但所实行的,其实只是汉普特·邓普特式的,只是他说了算的主民字眼而已,这种字眼,只是他要表达的集团专政的主民羊头而已。 英美式主民政治的最大特⾊,在于他们把主民当成一种生活方式、一种教养、一种格调,这种种优良品质,形成了所谓主民风度。国美哥伦比亚大学校长巴特勒(N。M。Butler)说:“当一名绅士的难处之一是,你不被允许耝暴的主张自己的权利。”(Oneoftheembarrassmentsofbeingagentlemanisthatyouarenotpermittedtobeviolentinassertingyourrights。)英美式主民政治,不论议会问政也好、抗议行游也罢,都不时兴耝暴。政治立场,尽管坚定;但表达这种立场,却“其争也君子” 在湾台,四十年的蹉跎,失掉了建立主民橱窗的好机会。民进一出道,攻击国民不主民,我有同感;但民进的主民又在哪里,也令人着急。民进內部结构上如何不主民,姑且不谈它;外在表现上的耝暴,却是有目共睹的。不论在议会论政或在马路上抗议行游,都是一派耝暴,这就太没⽔准了。 汪精卫曾悍然对青年说:国民的天下是自己打来的,你们不満意,去⾰命好了。民进如好耝暴,不如去⾰命,不必假主民之名养成许多非主民的坏习惯,这样荒腔走板,没把国民搞垮,却先把主民搞垮了。张鸿学批评朱⾼正,说:“讲主民,你没有风度;搞⾰命,你不敢。”若不以人废言,这话说得真不错。民进的最大悲哀是,它有机会建立主民橱窗,却一开始就误⼊了歧途,一切弄得不伦不类,却还懵然不知,洋洋自得。 所谓主民风度,并不是事事要靠成文的规范来的,相反的,而是照许许多多不成文的规范来的。陈⽔扁是优秀的法律学者,他当然知道:人间的许多规范是不在话下的,法律学者对某些法律,不崇尚“列举权力说”(TheoryofEnumeratedPowers),而崇尚“隐含权力说”(TheoryofImpliedPowers),他们认为,这种包含由习惯(customs)、惯例(practices)、常规(maximsorprecepts),以及其他社会制约的许多非法律项目,其实也隐含在法律精神里。所以,事事用明文法律来规定,是没有必要的。换句话说,法律精神的维系,乃在于荀子所谓的“约定俗成”人人皆知的规范,是不在话下的。 主民议会里应有的规范,陈⽔扁当然清楚,清楚却有破格的、没风度的举止,当然是从坏榜样学来的。 坏榜样可太多了,但是以未曾规范做借口,擅行破坏议会规格,显然是由朱⾼正、林正杰之流作俑的。两年前,在林正杰还没当选立委前,就先朝“立法院”这么⼲了。林正杰率众到“立法院”旁听,可是个个⾝穿“抗议的⾐服”大闹会场。同时民进的朱⾼正在旁助威,认为:“旁听人穿着有标语的⾐服进⼊议场,那是他们的表现自由。”但是,主席反问了一句:“假使有人在⾝上贴有‘我要进来打朱⾼正’的条子,警卫是不是能让他进来?当然不能,所以有些事情希能自我反省一下。”可悲的是,民进和国民一样,是疏于自我反省的。林正杰以一副被害迫狂的越之情,大喊“立法院”会议旁听规则并没规定不可以⾝上贴字进场,为什么不能贴字?但是,我们忍不住要问,旁听规则中也没规定不可以当众小便,是不是照民进逻辑,也可以在旁听席上尿一下呢?——对人人皆知的规范,是不在话下的,这样子事事要枚举规定,列⼊规则,岂是讲理的人⼲的事? 东海大学教授徐道邻说过一个笑话。他说:“有一次参观某一行政机关,看见厕所墙上悬着‘×××厕所使用规则’,內容有六七条,最后一条是:“本规则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修改之。’他们问我有何意见。我说,这个规则,似乎还可以补充一条,就是‘本规则如无未尽事宜,得不修改之’。”规则观念泛滥至此,正是民进诸公大脑的构造,真不知林正杰在东海大学的政治学是怎么学的。 陈⽔扁以他湛深的法学修养,本可做一位从容而犀利的“立法委员”但他的缺点是犀利有余,从容不⾜,问政态度,失之紧张严肃,走火⼊魔以后,必然沦为朱⾼正以下的动作,这是很可惜的。我希望他知过必改,为人立下湾台人还是有主民风度的印象,使人知道湾台人不全是没教养的,这才好。 一九九一年三月十三⽇ UmuXs.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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