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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牧小说网 > 综合其它 > 品人录 作者:易中天 | 书号:44778 时间:2017/12/12 字数:8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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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有这么多的准备,武则天要当皇帝,仍并不那么容易。 按理说,皇帝驾崩,应由太子继位。武则天有四个儿子,其中三个当过太子。第一个是李弘。李弘早在显庆元年(公元656年)正月就被册封为太子,却于上元二年(公元675年)四月去世。许多人都说他是被武则天毒死的。可惜死无对证,何况这位太子的⾝体确实很差,早在他被册封为太子的那一年,就曾大病一场,以至“御医无策”咸亨二年(公元671年)监国时,也因多病而由戴至德等人处理政务。所以我们只好算他是病死。 第二位太子是李贤。上元二年(公元675年)立,永隆元年(公元680年)废。他的被废,也是一个疑案。我们只知道他们⺟子之间猜忌很重。有人说是因为他组织名儒注《后汉书》,大讲后妃外戚⼲政犯了武则天的忌讳;也有人说李贤本不是武则天的儿子,而是她姐姐韩国夫人和李治的私生。总之,他被告发谋反,在他的宮殿里搜出兵卒甲服数百件以为罪证。这位可怜的太子被废为庶人,嗣圣元年(公元684年)死在巴州。 以数百件兵卒甲服为谋反的罪证,显然证据不⾜。就这么一丁点儿武器装备,能谋什么反?因此这一“确凿”的证据,就像从王皇后那里搜出的木头小人一样,完全有两种可能。一种,这些兵器武备确实是李贤私蔵的,但目的却不过是自卫。另一种,就是栽赃了。栽赃也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武则天栽赃,另一种是别的什么人栽赃,意在挑起他们⺟子之间的争斗,自己好坐收渔利。但如果武则天对她这个儿子并无猜忌,那么,这个赃就栽不成。而且,即便那些东西真是李贤私蔵的,也不会有如此严重的后果。事实上,如果不是武则天已有废掉太子之心,就不会有人出来控告太子,更不会有人去搜查太子的府第。可见,李贤实际上是死于武则天的猜忌。 说武则天诬陷太子贤,和说她毒杀太子弘一样,并无任何证据。但武则天猜忌甚至嫉恨她这两个儿子,则大休上可以肯定。原因是当时君臣朝野都看好这两位太子。李治曾对侍臣们说:“弘仁孝,宾礼大臣,未尝有过。”《资治通鉴》也说李弘仁孝有礼“上甚爱之”而“中外属心”这当然不会让武则天⾼兴。武则天希望的是中外都属心于她自己,而不是属心于别的什么人。所以,李弘突然去世,当时就有人怀疑是武则天下的毒手——“时人以为天后鸩(音震,用毒酒杀人)之也” 李弘死后,大家又转而拥戴李贤。因为这时谁都看出,武则天野心不小,李治则早已大权旁落。而以李治⾝体之衰弱,格之懦弱,夺回政权,重振朝纲,几乎就不可能。因此他们都寄希望于新太子。李贤似乎也不负众望。他容貌俊秀,举止端庄,自幼就爱读书,而且过目不忘。他还主持对《后汉书》作了注释,⽔平相当的⾼,至今仍很权威。这事使他名声大振。朝野一致认为,李贤将承继大位,一主唐祚。李治甚至对李世璾说:“此子严于律己,不失为成就大业之才。” 诸子如果都像李贤一样“大唐无虞矣”! 大唐无虞,则天有忌。已尝到大权独揽甜头的武则天,很不喜在她兴头上有人横揷一杠子。正好这时发生了明崇俨被杀一案。明崇俨是一个装神弄鬼的家伙,据说会一些巫术,能给人治病。他曾对武则天说,太子贤命相不好,不堪继统,应另立英王李显或相王李旦。后来,明崇俨神秘地被人谋杀。办案人员把李贤的同恋对象赵道生抓来一问,招供说是李贤买通盗贼所杀。接着便是在李贤的马房里搜出了兵器武备。整个案件扑朔离无可深究。但可以肯定:或者是武则天一手制造了这一冤案,或者是武则天利用了这一案件,又在其中做了些手脚。反正,她达到了目的。 看来,李贤的书还是读少了点。他实在不该在武则天风头正健时去抢她的戏。他只知道太子可以当皇帝,却不知道连皇帝也是可以被废掉的,何况太子? 三任太子李显就是在皇帝位子上被废的。这家伙是个混蛋加草包。他比他老爸更窝囊,更好⾊,更怕老婆,更没头脑。李治虽然弱一点,却好歹还有自知之明,为人处事都比较谨慎稳当得体,因此也还有一定威望。李显却完全拎不清自己的斤两。上台没两天,庇股还没坐热,就忙不迭地拍老婆的马庇,要让老丈人韦玄贞当宰相。宰相裴炎不同意,这个糊涂皇帝竟然说:国家是朕的。朕就是把天下都让给他,也没什么了不起,何况只是让他当个侍中?这就不但武则天不能容忍,其他人也无法接受。哪怕说的是气话,也不能容忍。因此,这家伙只当了两个月皇帝,就被武则天和裴炎从宝座上拖了下来。 事实上李显也确实不堪为人君。神龙元年(公元705年),武则天退位后,他又当了皇帝,最后却死于非命。因为韦皇后想学婆婆武则天当女皇,女儿安乐公主则想当皇太女。她们合谋在馅饼里放毒药,把这个糊涂皇帝送上了西天。中宗李显这只昏头昏脑的大尾巴羊,一生栽在了他最亲密的三个女人⾝上:亲娘武则天、爱韦皇后、娇女李裹儿。不难想象,武则天就算不废他,他也当不好皇帝的。 接替李显当皇帝的睿宗李旦是个聪明人。他⼲脆连朝都不上,把所有的政务都给⺟后去处理,说是自己年轻不懂事(时年二十二岁),无德无才,不堪执掌国政。两年后,武则天提出要还政于他,他只是叩头,死也不肯答应。事情到了这个份上,武则天取代李家的人当皇帝,已是迟早的事。 然而武则天并没有匆匆忙忙把皇冠戴在自己头上。 武则天不是一个轻举妄动的人(这是她成功的重要原因之一)。她深知,她要做的,是开天辟地以来前所未有的事。国中不要说从来没有过女皇帝,便是女人执政掌权,也很不“合法”这就要有铺垫、准备,要让人们在思想上转弯子,也要耐住子等一等,看一看。武则天能做到这一点。她有耐心,沉得住气,但不能等太久,因为她已经六十一岁了。 事实上当时的形势也容不得她慢条斯理温文尔雅。权力斗争从来就你死我活,改朝换代更不是绘画绣花。⾼宗去世以后,实际上空缺的帝位已成为一个敏感的问题,挂羊头卖狗⾁的把戏已经演不下去。武则天面临着两种选择:要么还政于子,让李治的儿子去卖羊⾁;要么亮出武家店的招牌,公开卖狗⾁。武则天心里很清楚,大家都在等着她摊牌,何况还有那么多人在磨刀霍霍虎视眈眈。 第一个公开跳出来和武则天叫板的是徐敬业。嗣圣元年(公元684年)九月二十九⽇,也就是中宗李显被废七个多月、章怀太子李贤杀自六个多月后,徐敬业在扬州起兵,宣布要用武力推翻武则天的“伪政权”徐敬业是李世璾的孙子。李世璾既然被太宗皇帝赐姓了李,则徐敬业当时也就叫李敬业。不过,李敬业现在已经同武则天翻了脸,武则天便愤怒地宣布他不再有资格姓李。徐敬业也不客气,宣布不肯和自己一起举兵讨伐武氏的叔叔李思文(已被徐敬业羁押)姓武。看来,徐敬业和武则天在这一点上倒是一致的:李乃皇家之姓,尊贵莫名,岂能让“贼人”得而姓之?李敬业既然背叛朝廷,当然仍应去姓他的徐;李思文既然追随武氏,那就让他去姓那卑、恶劣的武好了。 这场现在看来十分可笑的姓氏之争,当时可是进行得非常认真。双方都把这一决定诏示全国,以示自己的立场堂堂正正。其实,徐敬业姓什么倒无关紧要,要紧的是他这次行动几乎一开始就注定要失败。他事先并无思想上、组织上、军事上和财政上的准备,只是几个意失官僚落魄文人,凑在一起发了一通牢,慷慨陈词一番后,就匆忙起兵,扬言要把天下翻个个儿,岂有不败之理? 但徐敬业并没有想到这些。他一开始还是十分牛气的。他请骆宾王专门为他起草了一份檄文,对武则天进行口诛笔伐,对天下人进行宣传鼓动。骆宾王到底不愧“初唐四杰”之一,文笔好得出奇。加上自己长期郁郁不得其志,公愤加私仇,一股怨气噴薄而出,便把这篇檄文写得惊天地泣鬼神。在骆宾王的笔下,武则天原本就不是什么好东西。她本不良(非和顺),出⾝卑(地实寒微),靠着隐瞒历史(潜隐先帝之私),混⼊⾼宗后宮(图后房之嬖)。一进宮,就露出狐狸尾巴(⼊门见嫉,蛾眉不肯让人;掩袖工谗,狐媚偏能惑主)。一有权,就露出豺狼本(近狎琊僻,残害忠良,杀姊屠兄,弑君鸩⺟)。简直就十恶不赦,早应该天诛地灭(人神之所同嫉,天地之所不容)。更何况,她现在居然还妄图颠覆大唐,窃取帝位,以至于先帝的灵魂不得安息,先帝的爱子不得安宁(一抔之士未⼲,六尺之孤何托),正所谓“是可忍,孰不可忍”!徐敬业作为“皇唐旧臣,公侯冢子”既“奉先君之成业”又“荷本朝之厚恩”当然不能见死不救,坐视不管。这才“因天下之失望,顺宇內之推心”⾼举起正义的旗帜,集结起除妖的武装。这是何等強大的力量啊!“南连百越,北尽山河,铁骑成群,⽟轴相接”这又是何等威武的军队啊!“班声动而北风起,剑气冲而南斗平,喑呜则山岳崩颓,叱咤则风云变⾊。”这样的力量是不可战胜的(以此制敌,何敌不摧),这样的军队是所向无敌的(以此图功,何功不克)。岂止是胜利在望,简直就已然胜利。不信“试看今⽇之域中,竟是谁家之天下”! 这确实堪称国中历史上最出⾊最精彩的一篇檄文,端的写得义薄云天,气壮山河,据说连武则天读了也拍案叫好,认为这样的人才居然没被发现,实在是 “宰相之过”徐敬业的叛军自然也沾光成了仁者之师、正义之师、威武之师、胜利之师。可惜,批判的武器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徐敬业临时纠集的乌合之众本就不是王朝天兵的对手。只几个回合,就被打得七零八落,落荒而逃。 其实,徐敬业的败迹早在骆宾王的檄文中就已显露出来。徐敬业在檄文的结尾处许愿说:“凡诸爵赏,同指山河。”意思是说我徐某向大家保证,只要诸位参加我的行动,那么,事成之后,所有的爵位封赏,现在就可以指着山河为信。如此口气,似乎这大好河山,此刻就已经是他徐敬业的了,岂非狂妄之极,骄兵必败?别说此刻胜败还尚不可知,即便将来胜利了,那官爵也不该你徐敬业来封,那恩荣也不该你徐敬业来赏。从理论上讲,这应该是皇上的事。徐敬业以皇上的口气说话,岂非正好暴露了自己想称王称帝的狼子野心?徐敬业讨伐武则天,如果说还多少有点胜利之可能的话,那就是占了一个“义”字。现在既然以利代义,丢了政治资本,就只有自取灭亡。 事实上徐敬业败就败在这里。军师魏思温曾对他说,我们既然是以匡复唐室、勤劳王事为号召,就该直取洛,争取天下人的群起响应。然而徐敬业却抵挡不了所谓“金陵王气”和据地称王的惑,不肯北伐而要东征,结果一败涂地,在逃往⾼丽的途中被部下杀死。他只闹腾了四五十天便⾝败名裂,只能说是活该。 就在武则天取消徐敬业姓李资格的前一天,即嗣圣元年十月十八⽇,宰相裴炎被斩杀于都亭。他的死,也冤也不冤。 裴炎是以谋反罪被杀的。证据是他曾与叛分子骆宾王私下接触,并与徐敬业有书信来往。据说,骆宾王为了策反裴炎,曾编造民谣“一片火,两片火,绯⾐小儿当殿坐”并解释说:“绯⾐”即裴“一片火,两片火”即炎“小儿”即子隆(裴炎的字)“当殿坐”自然是当皇帝了,因此起了裴炎的反心。又据说裴炎给徐敬业的信中只有“青鹅”两个字,被武则天猜出谜底,是“十二月(青),我自与(鹅)”也就是裴炎将于十二月在朝廷发动政变,以应扬州军事。总之,按照这些说法,裴炎的谋反,既有犯罪动机,又有犯罪事实,铁证如山,不容狡辩,该杀。 其实,裴炎与徐敬业并不是一路人。他对徐敬业这个人和徐敬业要做的事都有所警惕,并不想掺和进去。徐敬业的目的是推翻武氏,自己称王;裴炎的目的则是退太后,还政睿宗。他们在倒武这一点上有共同之处,但分歧则更大。裴炎反对搞武装叛,更不想让徐敬业成什么气候。他的打算,是和程务一起,对武则天进行“兵谏”就像“西安事变”时张学良、杨虎城对蒋介石做的那样。只不过张、杨搞成了,裴、程没搞成。没搞成的原因是运气不好。他们的计划,原本是打算趁武则天游龙门时“以兵执之”她出政权。只是因为天不作美,大雨不止,这个计划一直无法实施。 因此,当徐敬业在扬州起兵时,裴炎的心情,可以说是“一则以喜,一则以惧”喜的是终于有人向武则天的权威公开挑战,她大约再也不能一意孤行。惧的是战端一开,时局将不可收拾。而且,不管是现在对付⾜智多谋的皇太后,还是将来对付重兵在握的徐敬业,都是难题。但他实在不愿放弃这千载难逢可以坐收渔利的天赐良机。于是便决定豪赌一把。他对武则天说:皇帝年长,不亲政事,这才给叛匪以口实。如果太后还政于皇上,臣以为叛军不讨自平。 裴炎下的是一着险棋。他的如意算盘是:既然自己兵谏不成,就借徐敬业的兵。先借徐敬业的兵武则天下台,再用武则天的兵徐敬业就范。只要太后退位,皇上还朝,徐敬业的军事行动便师出无名,再坚持下去就是谋反。那时,不说是“不讨自平”便是要讨,也容易得多。无论兵不⾎刃平息叛,还是不动⼲戈夺回朝政,他裴炎都是盖世英雄,千古名臣。何况,裴炎的说法,也并非没有道理。徐敬业并没有反唐。相反,他打的正是匡复唐室的旗号。如果皇帝回到朝廷,徐敬业岂有不偃旗息鼓、俯首称臣之理? 可惜武则天没那么好哄。她脸上不动声⾊,心里却暗暗好笑:少跟老娘来这一套!不讨自平?天下哪有不讨自平的反贼!大军征讨还不一定平呢!以你裴炎头脑之清醒、政治经验之丰富,难道不懂这个道理?难道看不出徐敬业的实真目的是“凡诸爵赏,同指山河”?即便我把政权还给皇帝,他徐敬业也会借口“还政是假”云云继续兴兵作。看来,所谓“不讨自平”是假,要老娘下台才是真。难怪他对讨伐叛贼毫无兴趣(不汲汲议诛讨)了。对这种人,武则天从来就不手软。你裴炎和徐敬业不是南北呼应一唱一和吗?那好,不管你是敲边鼓也好,作內应也好,或者趁火打劫、混⽔摸鱼也好,老娘先杀了你再说,免得变生肘腋,防不胜防。所以,武则天没有丝毫犹豫就把裴炎送上了断头台。平息扬州叛以后,又斩杀程务于军中。 裴炎谋反案在朝中引起很大震动。很少有人相信裴炎谋反是真的。因为谁都知道裴炎既是忠臣又是清官。裴炎被捕后,照例抄家,却发现堂堂相府,居然家徒四壁,一贫如洗。程务就更是冤枉。作为大唐一代名将和功臣,他不但没有谋反,而且在前方奋勇作战保卫边境,杀得敌人闻风丧胆不敢来犯。程务被害后,边境将士悲痛莫名,痛哭流涕,突厥则呼雀跃,大摆宴席。武则天杀程务,实在是做了一件亲者痛仇者快的事。 实际上,裴炎和程务反不反,只有武则天和他们两人心里有数。这就是:如果武则天不当皇帝,还政于睿宗,裴炎和程务必不反;如果武则天悍然称帝,裴炎和程务必反无疑。只不过这话谁都不能说出口罢了。所以,当有人劝裴炎认罪求情,或可免于一死时,裴炎只是笑着摇头摇说:宰相下狱,断无全理。多余的话无须再讲。同样,当朝中大臣担保裴炎不反,说“若裴炎谋反,臣辈也谋反了”时,武则天也只是笑着摇头摇说:朕知裴炎必反,卿等必不反。可见双方都心照不宣。 其实,不论裴炎谋反一案是否证据确凿,他的死,都是一个悲剧。对裴炎是悲剧,对武则天也是悲剧。因为他们都没有“错”又都付出了代价,而且损失惨重。裴炎是为了维护自己的主张而被杀的。这个主张就是:皇帝只能由男人来当,而且只能由李世民的子孙来当。从封建礼法和裴炎所受的教育来看,这是对的,是“正义”和“正道”武则天的主张则是:強者为王。皇帝应该由有能力的人来当,而不拘这个人是男人还是女人,姓李还是姓别的。从另一个角度来讲,这也不错,也是“正义”和“正道”结果,裴炎和武则天为各自不同的“正义”和“正道”发生冲突,并分别付出代价:裴炎丢了命,武则天则失去了一代名臣和一代名将,等于砍掉了自己的左膀右臂。 不过,武则天在內心深处还得感谢裴炎。 如果说,徐敬业短命的叛增強了武则天的信心,使她感到天下事并非不可为之,那么,裴炎未遂的政变则提醒她要小心,万万不可大意失荆州。道路并不平坦,前途也不会一帆风顺,而是危机四伏、险象环生。徐敬业的叛固然不得人心(诚如时人陈子昂所说“扬州构逆,殆有五旬,而海內晏然,纤尘不动”),自己的临朝称制也同样颇遭物议(亦如重臣刘祎之所言:“太后既废昏立明,安用临朝称制!不如返政,以安天下之心。”)看来,李唐宗室的残渣余孽倒不可怕,礼法传统却是很难战胜的劲敌。想当年,曹在非常之时行非常之事,尚且只能“挟天子以令诸侯”如今武某要在寻常之时行非常之事,就更得要有非常之举。显然,对于武则天而言,她通往帝位的道路,只能由尸骨来铺就。她头顶上那女皇的皇冠,也只能用鲜⾎来染成。她不能等着人撞到口上来。她必须制造恐怖,大开杀戒,让所有人都服服帖帖、噤若寒蝉。 现在武则天深信她是在进行一次翻天覆地的伟大⾰命。“⾰命”这个词,在国中古代原来就是“改朝换代”即“变⾰天命”的意思,比如殷⾰夏命、周⾰殷命等。所以《周易》说“汤、武⾰命,顺乎天而应乎人”不过,商汤⾰命也好,周武⾰命也好,和武则天的⾰命都颇不相同。前者发生在旧王朝行将就木之际,后者则发生在新王朝蓬兴旺之时;前者是一个男家族取代另一个男家族,后者却是一个女人要颠覆男人的天下;前者是通过武装夺取政权,后者可只能搞宮廷政变。显然,武则天的难度更大,是否“顺乎天而应乎人”也大成问题。然而武则天是一个天不怕地不怕、不信琊不服输、连⽇月星辰都为之一空(曌就是⽇月空)的伟大女。如果上帝不准她⾰命,她就⾰上帝的命;如果老天不给她⾰命的氛围,她就自己来创造;如果所有人都不赞成她⾰命,她就让大家都不敢开口说话。总之,她必须创造一种政治气候,让所有的人都知道对她的反抗已徒劳无益。 于是武则天开始理直气壮地实行她的特务政治和恐怖统治。这种政治和统治的核心部分,是告密制度、酷吏集团和冤假错案。制造冤假错案,诬陷自己的政敌和不喜的人谋反,是一切专制独裁者的惯用伎俩。刘邦用过,曹用过,武则天当然也可以用。武则天的不同之处,是公开地、普遍地通过鼓励告密和起用酷吏来大规模制造冤假错案。大约很少有人像武则天这样把告密合法化并公开予以鼓励了。她规定,任何人都不得阻拦告密的人。即便是樵夫和农民,也可以到京师面见皇帝,提出控告。他们将由官府供给驿马,沿途享受五品官的待遇,进京后住官家客栈,吃官家伙食,而且能得到武则天的亲自接见和赏赐。最重要的是:即便揭发不实,也不反坐,不会受到任何处分。 这种只有进项没有亏损的无本生意谁不想做。哪怕是到京城公费旅游一回,过把五品官的瘾,也值。于是乎,四方密告蜂拥而至,朝中大臣人人自危。武则天则每天都要坚持翻看那些告密信,津津有味,乐此不疲。这些告密信为她提供了许多线索,使她对朝廷中社会上的动向了如指掌,洞若观火。这实在让她喜出望外笑逐颜开。她没有忘记,因为情报不灵,徐敬业一伙搞了那么多谋诡计,朝廷居然一无所知,直到他们集结起十万大军攻城略地时,才大惊失⾊,匆忙应对。她也没有忘记,正是因为有人告密,裴炎兵变的预谋才被扼杀在摇篮之中。告密,对于独裁者来说,真是个好东西。 因此,武则天决定重奖告密者,并从告密者当中选拔一批酷吏。这些酷吏之所以要从告密者当中选拔,是因为不屑于告密的人也一定不肯搞供信。不搞供信,又怎能把告密变成案件,置反对派于死地?在尝到告密的甜头以后,武则天已不満⾜于仅仅通过这种手段获取情报了。她还要通过对所有密告的处理,制造一个又一个的冤案,以便把反对派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让他们永世不得翻⾝。事实上,只有一个个“骇人听闻”的案件被不断揭露出来,才能证明建立告密制度是完全必要的,是非常及时的。这就非有酷吏不可了。这些人都是些什么出⾝,是否读过书、有学问,或者是否懂法律、有能力,都无关紧要。要紧的是会看武则天的脸⾊,以及有⾜够的卑鄙和忍残。 可见,告密制度、酷吏集团、冤假错案,这三个东西是一环扣一环的。有人出来告密,就有了情报和线索,也就有了整人的理由和借口;有人充当酷吏,告密者的举报才可能被“坐实”也才可能制造冤假错案;有了冤假错案,才能不断宣称“国家受到威胁”从而使告密制度和酷吏集团显得合理合法。既然国家全安受到如此严重的威胁,就更需要鼓励告密,重用酷吏了。如此恶循环,恐怖的气氛也就自然形成。其实,国家何曾受到威胁?只不过武则天自己神经过敏,或者只是她杀人立威的一种借口。 尽管武则天这一手段极其卑鄙无聇、肮脏下流,却管用。几年下来,已没有什么人胆敢对她的所作所为说三道四,有的只是一片歌功颂德和阿谀奉承之声。呈报所谓祥瑞的绿纸书和言说所谓天命的劝进表雪片般飞往宮中,飞到武则天的丹陛之下。在装模作样进行了一番推让辞谢以后,载初元年亦即天授元年(公元690年)九月九⽇,这个国中历史上最大的女野心家,终于如愿以偿,戴上了那⾎染的皇冠。这一年,她六十七岁。 UMuXS.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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