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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牧小说网 > 架空小说 > 御夫有术:妖仙宁小闲 作者:风行水云间 | 书号:46529 时间:2018/6/21 字数:3504 |
上一章 第493节 愧疚 下一章 ( → ) | |
神仙是来大雪山找东西的。他偶尔听说阿泰丽雅盛产雪娃娃,尤其以西北雪岭上最常见,年份也最好,于是要来这里碰碰运气。他在自己的门派里位衔也不⾼,不过师门任务中发布了对于雪娃娃的重额悬赏,引得他十分意动。 修仙者深⼊了阿泰丽雅的西北內陆,终于发现了蒲氏部族的聚落区。他修为未必出类拔萃,但心思也甚细密,立刻就觉出凡人部落能够深⼊雪山范围內生活的诡异,所以停下来调查,也顺便请当地人给他当向导,帮他抓些雪娃娃回去。 蒲老爹这一年只有九岁,虽然年纪幼小却⾜够聪明。他知道在这样生活一成不变的部族里,惟有突然到来的修仙者是个变量,能让自己的生活改善的变量,而他已经吃够了颠沛流离、寄人篱下之苦,所以还没等大人们开口,就自告奋勇要带修仙者上山抓捕雪娃娃。村里的大人们不⼲了,修仙者也嫌他年小体弱,想雇佣别人,哪知道蒲老爹却冷笑道:“这蒲氏部落里,还有谁能像我一样,夏不惧暑冬不畏寒,行走雪山如覆平地?”他说的倒是真话,族长带他到山外的镇子里去算过命,得出来的结论是蒲老爹的八字很硬,硬到连生病都很不容易。 蒲氏人的子也比较直慡,众人被他一问,居然答不上来。修仙者这才知道眼前的小孩子还是有几分能耐的。 其实雪娃娃这种珍稀药材,他还真的在雪山上见过。只是他年幼腿短力弱,扑捕不住罢了。但他记挂着⽇后要拿这玩意儿来换钱,所以很是仔细观察过一段时间,对它的生活习颇为了解。现在带着这名修仙者上山,只不过是半个月功夫,就利用自己记下的心得帮他逮着了三只雪娃娃,其中一只年份超过了五百年,拿到外头去卖,也是千金难求的好货⾊。 修仙者自然要重重赏他。凡俗的金银,又怎么会放在他眼里?这一晚在山中烧火饮酒的时候,蒲老爹喝到了修士所酿的美酒。他平时尝到的无非是大户家的酒⽔,还得是趁着没人时偷进小厨房抿上两口而已,哪里喝过这样的好酒? 他体质再強,也不过是个九岁的孩童,两杯烈酒下肚,⾆头就大起来了,连自己爹娘姓甚都快要不记得。不过他事后记得最清楚的一件事,就是他居然借着酒劲,将心中的那个关于火鸟的大秘密跟修仙者说了,而起因不过是他说乌⾚尔山是部族的神山,而修仙者却嗤之以鼻道:“连山神也没有的雪山,能算什么神山?” 第二天早晨醒来,篝火尽灭,若非他体质特殊早已冻死在地上。修仙者不见了,蒲老爹发现自己⾝畔摆着两金条,五锭大银。 这是神仙的厚赐。他没有多想,将金银好生收起,连蒲氏部族都没有回去,直接迈步走向山外的县镇。他早已识尽世间冷暖,知道自己孤⾝一人回去,那些被他抢了生意的流痞们说不定会将他围堵抓起,搜走这来之不易的金银。 他不知道吃了多少苦才走了出去,发现山外是另一个世界,在这里,有钱就能换得一切。他凭着自己灵敏的第六感,从货栈的小小学徒作起,又有修仙者的金银为靠山,居然慢慢地靠着贩卖⽪草发了家。蒲氏部族原本就以狩猎见长,这些年里他见过的⽪货不知道有多少,当真是没吃过猪⾁也见过猪跑步,所以⼲起这一行来得心应手。 二十年后,他终于携带娇美眷⾐锦还乡,在蒲氏部族住最好的屋子、买卖最好的⽪货、吃最好的食物和美酒、圈里养着最肥的绵羊,将当年欺负过他的人挨个儿再欺负回去。至此,谁还敢欺负他是个小乞丐,小佃户出⾝? 当时他只觉得人生最快意之事,莫过于此。可是在蒲氏部落呆的时间越久,他的心里就越是不安。直到族里开始出现了那些异状,他才明⽩心里不该存有那侥幸的——无论在他梦里飞翔的火鸟是什么,那宝物应该也被当年的修仙者偷走了,所以神山才会开始发怒。 在他看来,山神要责怪的不是整个薄氏部族,而是他一个人而已。可是蒲老爹的命偏偏那么硬,他正早死,后来娶了五房姨太太,生了四个儿子,两个孙子。宁小闲抵达这里看到的那个眼珠子骨碌碌转的男孩,就是他的两个孙子之一。 在全部落的人都为生育而发愁时,他这个惹怒了神山的罪魁祸首,却坐拥钜万家产,安享天伦之乐,老天爷也真是爱开玩笑。然而随着年岁渐长,他也失去了当年独自闯的勇气,再也不敢对任何人坦承昔⽇犯下的过错。浓厚的愧疚感在他心底慢慢沉淀下来,像是积年不化的恶果。 直到昨⽇,宁小闲一行飘然而至,带来了山神老爷要毁灭整个蒲氏部落的消息。蒲老爹终于被滋生的心魔击倒,陷⼊了惊癔之中。 听完这段往事,宁小闲久久不能言语。 她和长天费尽苦心走到了最后一步,结果却折在一个当年卑微至极的凡人孩童之手。这难道是该死的天意,难道是天道不允许长天复出? 她強庒下心底的情绪,冷静道:“取走南明离火剑的修士,是哪个宗派之人,面貌上有什么特殊之处?” “老头子不知道。对他来说,神仙就是神仙,神仙也只是神仙而已。”涂尽这话说得有些拗口,却是事实,修仙者的世界,凡人如何能窥见?“至于面貌,已经过去了五十年,他记不清楚了。哪怕是魂修,也不可能将他已经遗忘的事重新翻出来查看。” 就是说,这线索又至此断绝了? 正说话间,车辆停了下来。这支长途跋涉队伍终于抵达了暂时的休息地。 宁小闲抬了抬手,往蒲老爹⾝上三处⽳道打⼊银针,随后将一枚药丸给⾝边人:“一个时辰后喂他呑服此药,癔症自解。你们先去休息吧,我要一个人呆会儿。” 这三枚银针甫一⼊体,蒲老爹眼中的惊恐之⾊立刻消散了不少,绷紧的⾝体也放松下来,眼⽪子微耷,看起来昏昏睡。 众人都离开了。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扶额站了起来,晃进神魔狱中。长天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不说话了,她不放心,得进去瞅瞅。 现在看来,她的担心果然有道理,因为底层很暗,居中坐着的那个⾝影虽然仍是稳若磐石,却在不经意间流露出萧索和黯然。穷奇不知道被他丢到哪里去了。 长天一直闭着眼,直到她走到近前,才低声道:“丫头,我心中好难过。” 壁上的灯光照在他完美无暇的侧面上,落下一片投影,居然脆弱得令她想哭。他⾝上的缚龙索而动,发出唏嗦的响声,提醒她眼前的人正无时不刻忍受着琵琶骨被刺穿、神力被汲取的痛苦。然而她用尽了一切办法,都不能将他救出来。 她真的无能为力了。 她惟一想做的事,就是倒在他怀中号啕大哭,可是她却又不能这样做。他才是那个最需要被安慰的人。 所以她強自收摄心神,伸出指尖,轻抚着长天的面庞,努力使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更淡定、更有说服力:“南明离火剑乃是神剑。这样的宝物出世,必然不甘于平凡。我们接下来多方寻访,必然能再寻得蛛丝马迹!” 长天一动未动,没有吭声。 “南明离火剑已经问世五十年。你不是说过么,这种宝物非福缘深厚之人不能承受,否则就是误主、害主。当年取走神剑那人,未必就是什么大能,除非有逆天的运气,不然就算他将这东西雪蔵起来,冥冥中这宝物也会落在⾼人手里。世界上庸庸碌碌之辈如恒河砂数,然而称得上⾼人的,大概是千里挑一。”她笑了笑道“要是若在⾼人手里还好办些,这选择面骤然缩小了千倍。就算是朝云宗的⽩擎掌门得了,是偷也好是抢也罢,我们都会想办法弄到手。” 她像是越说越有⼲劲:“我们明天就启程返回隐流,让鹤门主再拨划一批妖怪到我手下做事。我打算以骈州钱庄为基础成立商会,养蓄实力的同时打探南明离火剑的下落…” “宁小闲。你还没有死心么?”长天突然打断了她的滔滔不绝“我累了。” 他的声音低沉嘶哑,带着从未有过的颓废和疲惫。她的心口突然疼得厉害,像心尖儿被人劲使儿揪住,用力一捏就捏出许多苦⽔来。她听到自己古怪地笑了一声道:“没有。约定好的事就一定要完成,没将你救出来之前,我可不会死心!” 长天长叹一声,拉着她的手放到自己膛上:“可是我累了,它都已经快跳不动了。” 她鼻中骤然一酸,眼眶就已发热,脸上却依旧挂着笑容:“少诳我了,还当我是初出清⽔村的小姑娘么?你的心脏本来就不爱运动,它十个时辰能跳一下就不错了。”这个时候,她真宁可他是原来那样⾼冷的模样。(未完待续。如果您喜这部作品,您来起点()投、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机手用户请到m。阅读。) UmuXs.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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