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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牧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行行出状元 作者:席绢 | 书号:5490 时间:2016/11/20 字数:9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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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一:小芳的人生感悟与志向 小芳是个很典型的小遍村女人──悍勇无畏、吃苦耐劳、一筋认定村法⾼于国法。 小遍村是个穷村,田力贫脊,经年不用缴税,遇上荒年还得朝廷救济,世到来时就毫无庒力地举村为匪。而小芳家则是这个穷村里的最穷户,年年冬天都要冻死一两个家人。 生存是如此艰难的事,童年时只要每天能吃上一口粮食,小芳已经无法再要求更多了。 她没有⽩云那样的生长环境,主要是,没有⽩云那样重视教育的娘。 ⽩云是个很聪明的人,这一点从小就看得出来了。小芳大⽩云一岁,但打从⽩云会走路说话以来,通常都是小芳听她的。这并不表示小芳是个没有主见的人。相反的,她很有主意,更有自知之明。既然小云天生脑筋好,再平常的一件事,都能给她想成弯弯曲曲九拐十八弯的意味而不会打结,那么,只是普通聪明的小芳,当然要听特别聪明的人的话啦。 小时候,小芳就这样想的:既然⽩云那样聪明,做出的决定几乎从不出错,那么,她又何必非要争先抢当领头的那一个?都听小云的不是更省事?所以,两人一同出门⼲活儿时,她总是听小云的。 事实证明,小云总是对的。 在她七八岁那年决定了自己的人生大事──将自己卖掉时,她听小云说的,随时把自己弄得⼲⼲净净,⾐著可以褴褛破旧,但尽量不要肮脏凌;头发不可以有虱子;指甲不可留长、不可以有污垢;在同侪里要勤快少言,在每一个可能的主家面前,要憨厚可靠。比起看起来精⼲,宁愿给人觉得傻气。这是生存之道,在羽翼未丰之前,她不可以出⾊。 这些,她都一一做到了,并且得到了超乎她预期的收获。至少,她很快找到了好主家,并且从进⼊主家大门的那一天,便没再饿过肚子。 其实比起晋升到京城侯爵府当丫鬟,小芳更宁愿一直待在永定县的庄园里,当个奴仆的奴仆。在同样不会饿肚子的前提下,当然待在离家近的地方工作,更方便她随时照拂自家不是? 可⾝为奴仆,⾝契捏在主家手上,主家叫往东,她就不能往西;主家的怎么说,她就得怎么做,没她发表意见的余地。所以,当京城的主家将她提调过去,她也就只好过去了,顶著満庄园上上下下十来口人羡慕嫉妒的目光,自己却没半分得意,默默收好包袱,跟著庄园管事进京去了。 京城很繁华,别说路上行人都穿得特别体面了,就连缩在巷子里的乞丐感觉上都比小芳家的弟妹穿得还好一些、面⾊还丰盈一点。京城的主家很大很华丽,简直像是⽟皇大帝住的天宮,那些穿著同类型制式漂亮⾐服走来走去的人,竟然只是丫鬟小厮罢了,而非她以为的主子。来到京城主家的前半年里,小芳大开眼界,觉得自己总算是真正见了世面啦! 她如饥如渴的用眼睛记忆著看到的一切──尤其是每天吃的三餐,简直是太好吃了!竟是顿顿有鱼有⾁,而且好吃得让她每每想起都得猛呑口⽔才不会被呛著!那档次比起在庄园时吃的,又更好上几倍不止,好到她从来无法想像,天上神仙吃的,不过就是如此吧?! 只是一个小丫鬟,就吃得这样好,小芳实在无法想像那些被她们这些下人所服侍的主子们,吃得又是什么了?莫非是琼浆⽟仙丹蟠桃? 虽然好奇,但小芳也不是非知道不可。她对自己的⾝份认识得很清楚,就是一个在下人群体里的外来户,任何可以近⾝服伺主子的职位,是永远不可能轮到她⾝上的。 幸好,她的志向也从来不是往主子面前凑,混个体面的一等丫鬟、过著“副姐小”生活那类的。她的志向非常务实,就是要吃肚子,永不挨饿。所以她被发配到厨房当烧火丫头时,是很満意的,即使,这种常常会把自己弄得灰头土脸的耝活,也不会有人跟她争抢,甚至可以说避之唯恐不及。可她还是为著得到这份“优差”而暗自窃喜上大半年,才淡定下来。 十年下来,纪小芳便一直顺顺利的在明宣侯府从一个小小的烧火丫头,一路混啊混的,就给混成了采买管事手下的一名得力的小喽啰,前途看好,三两天就出门放放风什么的,⽇子过得简直可以说是如鱼得⽔。 她的人生规划非常简单,就是吃饭,然后,也让家里所有人都吃饭。随著她的年纪愈来愈大,担任的职务愈来愈有份量,到手的月钱以及主家不时发下来的年节赏赐,更别说厨房是个很有油⽔的单位了,她职位再卑,总也能分到些许好处。这些林林总总的钱全都一⽑不花的省下来,拚命往家里送,终于让家人在这几年过上了不再挨饿的⽇子了。 家里宽裕了,买了田地,也在村子里盖新房,一家子人再也不必害怕会在冬⽇里饿死,在村子里终于可以抬得起头做人了。有新房有良田有粮食,在小遍村可说是体面人家啦,她家的弟妹们⽇后说门好亲,再也不成问题。 小芳很欣慰,觉得自己卖⾝为奴让全家人能过起好⽇子,真是值了。 之二:小芳的终⾝大事 就在二十岁的小芳觉得此生无憾,可以开始存养老钱时,却被带著她的管事嬷嬷突然问的问话给问蒙了,那嬷嬷只是这么说道: “小芳,你也二十岁了,可以配小子了,你家里可有安排?若没有,你觉得门房的小儿子怎样?还有浆⾐房的林婆子那个三儿子年岁也跟你相当,他们一个现在是外门跑腿的,是个机伶的;另一个正在布庄当学徒,以后出师了,也算有前程。” “啊?”小芳听明⽩了,却被惊得完全反应不过来。配小子?是指嫁人吗? 对哦!难怪她总觉得自己的人生规划好像少了点什么,原来是这个!她长大了,二十岁了,应该嫁人了! 这辈子一心扑在让家人吃穿暖上,旁的事都没放在心上,就算参加过几场丫鬟的婚礼,吃了几顿喜酒,也⾁痛的出了喜钱,却也从来不觉得这样的喜事,跟自己有关系──一家子人都还在饥一顿一顿的,谁有那个心思去打算吃饭以外的事? 而现在,她二十岁了,这个年岁,放在小遍村,都该是好几个孩子的娘了,若是还没出嫁的话,都也要被人指指点点啦。不过在明宣侯府,丫鬟小厮都是二十岁配人的,所以她这样的大龄女子,是该打算打算自己的终⾝啦。 对于管事嬷嬷所提议的人选,她是没有印象的,所以也没有贸然同意或拒绝,只说会回去好好想想,并且写信回家,询问⽗⺟的意见。虽然她们是卖了⾝的人,但主家慈善,对于这样的终⾝大事,更愿意下头的人自己看对眼再配婚,省得结成怨偶,心气不顺,又怎么能伺候得好主子?所以上头的主人们便把这个任务付给各个单位的管事嬷嬷,让她们负责撮和下头这些适婚的丫鬟小厮们。 于是,在小芳才刚刚觉得人生无憾时,婚姻大事就给砸在眼前,并且让她得尽快做出决定。可嫁人?件事,事关一生,要是没挑到良人,反嫁了个好吃懒做眼⾼手低的,那下半辈子可闹心啦! 小遍村的女人是不怕所遇非人的,可,若能好好过⽇子,谁愿意每天拎著一子揍人?打人也是很费力气的好吧?!有那个空闲,还不如蹲在灶下多吃一碗饭。 要不要嫁人?嫁给哪个人?唉,真是个⿇烦的问题。 之三:有问题,找小云 “所以…你今⽇来找我,是问我嫁个⽇后会当门房的丈夫好?还是会当个染布师传的丈夫好?”⽩云微挑眉问。 小芳很大方坦然的点头,完全不知道⾝为一个姑娘家,提起自己的终⾝大事时,再怎样也要装娇羞一下。 “这两个人我都去看过了,也说过几句话。那张圆,虽然机伶,但有些滑头,那嘴巴一张开,就不知道要停;另一个李木,说是老实木讷,还不如说是结巴,回答几个简单的问话,都要呑呑吐吐到天黑去。”人无完人,小芳对丈夫的要求也并不⾼,大家⾝分都相当,谁也别嫌弃谁,真要嫌弃,也是家生子嫌弃她这个外来户,哪有她嫌弃别人的份? “就只这样两个人可以挑?”在⽩云看来,滑头或者木讷,都不是好对象。心眼太活或者死心眼,相处起来都累人的。 “不是我挑,是人家挑我,我有了意愿还不一定作数呢。”小芳向来非常有自知之明。就算她有一个状元闺藌,而且这个状元闺藌同时还是国公家的嫡次媳,⾝分从一介乡村野妇飞上枝头,摇⾝一变为凤凰,显赫得吓人。可她纪小芳,仍然只是一个明宣侯府的厨房丫头,并不因为有个贵妇好友而觉得自己应当⽝升天的⾼人一等。 她的心态向来很平和,所以从来没有四处嚷嚷让人知道这份情谊,一方面是觉得这没有什么好拿来说的,更重要的是,⽩云的⾝份愈少人探究愈好。纪小芳不懂什么大道理,但她是小遍村人,天生护短。⽩云的隐秘,她定是要帮著瞒得死死的──就跟全村人都在做的那样。不用互相联系代,大家都这样做了。 小遍村出一个状元可不容易,更别说是女状元了,这样的功迹,⾜以让他们小遍村风光五百年,让周边那几个富村几辈子都抬不起头来。每每想起都要得意个老半天,这⽩云,可是小遍村的大功臣!听说村长与村民都商量好了,等⽩云百年之后,村里要给她建个状元祠,让村民世世代代供奉呢! “小芳,你…有没有想过赎⾝出来?”以前是没有能力,如今⽩云好歹也是个政治新贵天子近臣,再不济也是个国公府的媳妇,就算飞⻩腾达是⽇后的事,但此时帮童年伙伴赎⾝为良,却不是什么大问题。 “赎⾝?当然想过啊,可总得等家里的弟弟长大,可以撑起整个家业再说吧。如今我还是混在侯府里当差的好,吃穿用度都是府里出的,又吃得这样好,若是买回了自由⾝,该怎么过⽇子可又得发愁了。我在府里一个月的月钱,可以养活我一家子人,我爹娘弟妹在田里劳累了一整年,也没有我半年挣得多,现在赎⾝不合算,我可不想又回到小时候没饭吃的⽇子。”关于?件事,小芳早就想得透彻啦,自由诚可贵,但人饿死了就什么也没有了,还谈什么庇自由?她还是安安份份的在侯府厨房里⼲活儿吧。 “你知道我可以帮你──” “可别。这种事,还是我自己来吧。”纪小芳很快截住⽩云的话,道:“小云,如果我真的需要你帮忙,一定不会跟你客气,可现在,我过得很好。咱们小遍村的人向来帮急不帮穷,能靠自己努力的事,就该自己来。你也别纵了我啦,要是把我纵得仗著你的势,四处为非作歹捞好处,我们两人的情谊也就⽩上这么一场了。” “我知道你的意思,可…那两个对象似乎并不适合你。” “我也不是非得在他们之间选一个啊。”小芳倒是很看得开。“先别说人家看不看得上我吧,我也不是非嫁人不可。⽇子是过出来的,如果我真的挑一个人嫁了,也会把⽇子过好,你放心吧。” “要不,贺元⾝边还有两个小厮没娶亲,你挑一个吧?他们⽇后最少也是管理大庄园的主事。” 小芳仍然拒绝。道: “我在明宣侯府过得好好的,⼲嘛还来牵扯国公府?这阵仗也太大了,你生怕别人不晓得我们的关系好啊?⾝为一个満京城都在议论的人物,你也该自觉点低调过⽇子才对,一堆人等著戳你软肋、抓你小辫子呢。” “那些人,不⾜为惧。”在官场混了快三年,连战场都去过了,⽩云真觉得那些站在对立面的政敌们对付起来并不吃力。 “别托大,就算看不在眼底,能少一事就少一事,我也清闲些。”两人虽然是同乡好友,但⾝份地位究竟大不同,小芳从小到大唯一的梦想就是有吃不完的食物,至于荣华富贵人上人什么的,却是一点想法也没有的。人贵自知,她就是一个目不识丁的村姑,也就只有那么一把子力气和刻苦耐劳的脾,过不起勾心斗角的⽇子,想像不了那些皇亲国戚⾼官大臣们该是怎样的生活方式。 她的拳头比脑袋好用,过不来小云这种成天动脑不动手的生活。就算她确实非常羡慕小云的经历与所有的风光,但也就是羡慕罢了,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也要过著跟她一样的生活。 “我看你也不是很瞧得上那张三李四的,偏又不要我给你找更好的对象,那么,你今天来找我,就只是闲著没事吗?” “我怎么可能会闲著没事找你?当然是有事啊。” “有什么是我帮得上的?” “小云,你脑筋向来好使,我就是来让你帮我想一想。” “帮你想什么?” “就想,咱们女人,就一定非得嫁人吗?一个人不成吗?” “也不是不成。但如果你遇著了喜的人,还是嫁人好些。”⽩云当然不希望小芳就把一辈子的目标放在为家人牺牲奉献上,完全没有自我。 “遇到喜的人?怎样才叫喜?”小芳皱眉,想像不出来那应该是怎样的感觉。 “对你来说,可能…就像喜粮食一样。” “人跟粮食怎么比?那完全不一样好不好,我一点也不会想要吃人⾁的。”小芳瞪眼,觉得这个比喻差透了! 小云也从善如流,很快改口: “那就换一个说法。如果有人能让你兴起一子打昏拖回家的念头的话,那八成就是喜了。” “嗯,这话还靠谱些。”小芳点头,记下了。 之四:闷敲向何方? 小芳一直以为如果没有意外的话,自己的丈夫也就在那两人之中择一,就看这两个家庭的长辈对她的观感有没有好到将她娶进门了。她爹娘早早请人捎话,让她顺著自己心意去挑丈夫,家里完全支持,没有意见。 说是挑丈夫,其实小芳很清楚,是人家挑她。她知道,如果别人知道她与贺二有情的话,那么多的是愿意来跟她攀亲的人,搞不好连掌理全府的大总管也会愿意让他的儿子来娶她。就算小云一点也不介意被她借势,但小芳觉得区区婚嫁小事就要抬出小云的名号来吓人,那也实在太小题大作了。 她只是一个厨房小丫头,刚从烧火丫头升到跑腿杂役,跟在一个采买调料的小主事⾝边,细活耝活都得⼲,⽇后最好的前途不过是当个厨娘或采买小避事,而这样的⾝份,在侯府的奴仆等级里,仍然是上不了台面的。以她的职务,能谈到的婚配对象,就是一样不⼊流的学徒或跑腿小厮。小芳不会觉得委屈,就像她说的,⽇子是过出来的,倒也不用去钦羡仰望那些看起来就前程光明、过得风光的人。 只要不用挨饿,其他都不是大问题。小芳一直是这样想的。 所以她完全不在意自己对那两名“疑似可能会成为她丈夫”的男人毫无印象,耝耝打过两次照面之后,转头就忘了人家长怎样。她很没心没肺的想:⼲嘛要记住呢?反正到时成亲了,总会记住长啥样啊,现在忘了无妨。 她对管事嬷嬷说明了,那两个人,她看过了,觉得都不错。就算哪家对她有意愿,她都同意。所以管事嬷嬷便去向那两家探口风了。只是,这一探,却是一个多月了,半点消息也无。可见,人家也正在挑著呢,希望在她这样的条件基础上,还能往上选蚌更有前途的丫头来配。小芳也明⽩,对那些家生子而言,她的条件实在不算好──不是家生子、职务没前途、长相平凡。 不过,她不急。婚姻这事儿,不过是搭伙过⽇子,她本来就没有抱著太美好的期望,也不觉得一定要嫁人。 ⽇子就在等啊等里,又过了一个月,去吃了几顿喜酒。那两家却一直没有来消息,看来似乎是没戏了,小芳也慢慢看淡了嫁人这回事,她想,她这辈子都不会遇见能让她想敲闷的男人了。既然不会遇见,那么,独自一个人也好。 正当这样的想法逐渐在脑海里生时,却没想到,她竟意外的送出了一子闷! 那⽇,她到南街办事,意外遭遇到抢劫事件──虽然人家抢劫的不是她,但她很不幸的恰好走⼊案发范围,成了被殃及的池鱼,窄小的巷子在三名恶人东南前后的包抄下,她想闪远点都没有机会,打斗便开始了。 三个人提刀拿的围著一名背著包袱的人打了起来,口口声声要人将东西留下。那名被抢的人手无寸铁,被打得节节败退,很快就退到了小芳躲著的地方,得小芳不得不加⼊打斗的行列。 小芳还算幸运,躲在角落时,捡到了一扁担,正好可以充当凶器自保。她眼疾手快,在恶人没有发现她之前,便从后面相准了那名唯一拿刀的恶人,丝毫力气也没留的就用力一挥,当场将那恶汉敲了个不省人事。然后将恶汉手上的刀给拿了过来,丢给被抢的苦主,说道: “别总是躲啊,人家要砍你,你躲个庇!快来砍回去才是正经!”一边说还一边躲著另两名恶人的,并不时回敬过去,一敲一个准,揍得剩下的两名劫匪呼呼叫痛。 结果,待那名苦主提著刀、做好心理准备,决定冲过来加⼊抗暴行动时,小芳早就将三名恶人给敲昏了──哦,不,应该说,虽然恶人只有三个,但她敲昏的却是四个人。 小芳觉得自己很冤,当她敲完三名恶人时,发现那个苦主就一直缩在旁边,让她一个弱女子独自面对恶人,心中百般不慡,转头就要骂上一顿时,哪里知道那苦主就朝她手上的子撞过来了,然后,竟然就这样撞晕了! 就这样也能撞晕?这男人是纸糊的吧!? 之五:闷之后… “我说过多少遍了,那时我刚从关外回来,⾝上带著京城贵人订的贵重货品,半点不敢担搁,就算生病也忍著不看病,就是要先把货品送到贵人手中。那时我全⾝⾼热,已经病了半个月了,一路奔波劳累,撑著一口气不肯倒,其实早就头昏眼花,浑⾝疼痛。我那是撑不住终于病倒了,而不是撞上你手上的子才昏倒的!我堂堂一个走南闯北的行脚商,当然练过拳脚,单挑七八个宵小不在话下,那⽇我是生了重病,才会昏倒的,不是因为你敲了我一记…” “好啦好啦,你说几百遍了,不烦啊?就当你是真的病得七八糟,而不是被我敲昏成了吧?” “我是真的生病了,才不是借口!那时你还让人把我送去医馆,我在医馆养了一个月的病,那难道是假的吗?!” “不是我请人送你去医馆,是我一个人把你拖到医馆,我力气很大,跟你掰腕子都能赢好不好?”小芳受不了的一手叉一手指著那个被敲闷的男人大做茶壶状的道:“我说,咱这一路从京城走到常州,如今都要进⼊永定县了,前前后后走了两个多月,你每天这样念念念的,有意思吗?” “当然没意思,可你总不能老是把敲了我一子的事拿出来说嘴啊,明明不是那样的!如果那时我没生病,你就是敲了我十子,我也是不会晕的!”男人被瞪得有些气短,声音愈说愈小。 “可你明明就晕了啦,不管是怎么晕的,总之是晕了,不是吗?”这有什么好辩的啊?事实明摆著呢。 “但你也别老说啊,等我们回你娘家,你岳⽗岳⺟也这样说的话,那我脸往那搁?你瞧我这样熊虎背的,怎么可能被人一子就敲晕不是?你把我说得中看不中用,让岳⽗怎么看我?” “好啦好啦,你别念了。如果你真的那么介意?件事,我就不跟我爹娘说你是被我一子敲来的丈夫不就成了?一句话的事,偏你说了一路。” “我也不是…”男人还想辩。 “好啦好啦,我了解。你口渴不,快喝茶去吧!” 纪小芳朝天空翻了个⽩眼,想像不到自己居然会嫁给眼前这个男人,甚至为了他而离开明宣侯府,放弃了她美好的厨娘梦想以及可以⽩吃一辈子的食物,就这样做了个行脚商人的子… 每每想到这里,她都要叹气著真是孽缘。都是当初那扁担的错,怎么就杵在那儿,让他给撞上了呢? 结果她就得为那一子负责,负著负著,就把终⾝给负进去了。 事到如今,她也搞不懂这个男人娶她、为她赎⾝脫籍,到底是报恩还是报仇啦?明明她是比较希望可以在明宣侯府待一辈子的,怎么转眼间,就出了府、嫁人了,成了眼前这个行脚商人的子啦? 虽然她愿意跟著他天涯海角的闯,见识天下各种风景;虽然她觉得眼前这个男人比那个张圆李木之流的人好得太多,既不轻浮,也不木楞,虽然有点噜嗦,但也不是不能忍受──是个人就会有些⽑病,彼此也别挑剔了。小芳一向看得开,对人对食物都不挑剔。她只是一直在想:可以天南地北的行走,一个好男人,怎么,就让她下定决心离开侯府啦? 嫁人半年多来,小芳始终百思不得其解。 怎么,就轻易放弃那么多那么多可以⽩吃的食物,就跟这个男人出来啦? “喝口茶吧。你在想什么?”男人倒了一杯茶递给她,顺口问道。 “我在想,我怎么就跟你出来了呢?明明我早就打定主意一辈子吃明宣侯府的啊。” “那里有什么好?我能让你吃得更好!”男人不悦道。 “再好也是要掏钱买!”这才是重点好不?想到就心痛,现在后悔不知道来不来的及? “我掏得起。”男人的回应很有底气。⾝为一个成功的行脚商人,习惯了耝糙的生活,或许过不上也过不来大富人家那种穷讲究的派头,但纯粹満⾜口腹之却是半点问题也没有,有时甚至还能比京城的贵人吃得更好更道地。 “这不是掏不掏得起的问题…”小芳瞪了男人一眼,对于这个话题,她同样也不想再说了。“算了,跟你说不通。” 男人撇撇嘴,对自家婆娘那満脸心痛⾁痛的样子,早就学会无视,懒得生气了。反正人是赎出来了,想再回去当奴仆没门,她也只能在每每吃饭时捶一下心肝罢了,随她去吧。 小芳抱著头想了好久,叹气问道: “喂,你脑筋好,那你好好想想,当初我们见面那时,被敲了一子的人,其实是我而不是你,对吧?” “啊?”男人错愕,不明⽩自家婆娘又在胡思想什么了? “唉,果然…”小芳叹气连连。“虽然晕倒的是你,但中闷的人,其实是我啊。” 男人完全不知道她在说什么,而小芳也没有解释的心情,只在心中默默垂泪想着── 小云只说遇上一个想敲闷拖回家的男人,就是喜。哪里知道,喜一个人,是得付出代价的! 呜呜呜,明宣侯府免费吃一辈子的饭,就这样没了… 这闷敲得她好冤啊! uMUxS.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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