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讯的第十天,我火爆的脾气终于没有节制的发作了。当时李睿安正在慢条斯理的将一带着油星的面条送⼊嘴里,我的火噌地一下飙到了最⾼点。
纵观这三天来的表现,李睿安就跟秋后的蚂蚱般没了冲劲,在法庭也是一副苦大仇深束手无策听天由命的模样。
我就奇了怪了,早知道如此,想当初那么大费周折煞费苦心的⼲嘛去了?让姐在这看着你憔悴悲伤,没门!
就算你是西门庆,姐也让你吃不着潘金莲。
于是,我板出一副结账走人的臭脸,对李睿安毫不客气的说:“吃喝⾜,回去给我看案子去。”
谁知那厮愣是没听懂我这句话的深刻含义,只动了动嘴⽪子,说出一句差点让我中伤的话。他说:“那个案子,我早就读于心,哪需要再看!”
呦喝~~(ˋ^ˊ〉-#
跟老子玩起格来了,姐不吃你这一套,于是我回的也有⽔平的“既然读于心,就别一副上了法庭没带心的样子。咱们后面有三万万货真价实的老板姓跟着你看你出彩的表现呢,你就不能争争气整出个人样,让贫苦大众的杆直一直?”
“哦。”他低头见揷针般的又吃了一口“我还以为什么事呢,就这件事,好办。”他郑重其事的向我打了包票,乐得我一个心花怒放,于是在理智丧失的情况下,我提议出了钱最贵的KTV。
在一阵爆吼之后,第二天上庭,李睿安像是被榨⼲的僵尸般竟然出现思维脫节的一幕。我开始悔恨昨天玩得太疯而导致李睿安间歇⽩痴的同时,不得不再一次将案子的来龙去脉换一种角度整理清楚。
首先,被告走的是山路,对于只有一年驾龄的他来说,地理环境造成了很大影响,再加上农村天黑的早,地处又偏僻,无疑给了“不知情”很好的借口与理由,被告律师也是抓住这一点死死不放,尽量的扩大化。
第二,不管是刀被架在了脖子上,还是心甘情愿的大献殷情,总之那封推荐信是铁铮铮的事实。信上有学校领导,同班同学,系主任的一致好评,神马药仕兴童鞋一直都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神马从不打架斗殴,神马谦虚有礼尊敬市长爱护同学。
这TM比写⾼中时代的伪检讨还磨折人。
不过气愤归气愤,然而拿到法庭上却是真金⽩银般的货真价实。专业术语,叫证据。杂志标题,叫无理搅三分。弄成频视搁到网上,叫尼玛有本事让我撞,我绝不追究你。
现在,被告律师正拿出一份通无违纪的凭证在法庭上没羞没臊的大肆宣扬呢。我看了看李睿安,他就跟没他这个人似的蛋定,甚至还微微阖了阖眼睛。
姐没蛋,都替他蛋疼。你叫我还怎么有脸面在这个世界上混,你叫姐,情何以堪!
说实话,我都想大嘴巴呼他两下子,顺便问问他是不是敌人派来的卧底。然而,还是老板率先一步阻止了我,他冲我摇了头摇,不知怎地,我冲上脑门的火一下悄无声息的没了。
此案件的重点在于是故意还是无意,被告律师釜底菗薪般一口咬定无意,再加上被告年轻,又没有犯罪记录,认罪彻底,态度端正,这个罪名对于他来说,判得很轻。然而这一切只是在无意的基础上。
如果有证据证明此起案件,是为故意。那么所有提的证据就如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般变得一文不值,甚至还给法官一种混淆视听的错觉。
所以在开庭的最后一天,被告律师还在滔滔不绝般大秀被告人优秀无比的同时,李睿安搬出了最后一张王牌。
案发现场又发现了新的证据。
由于连⽇来的⼲旱,所以案发现场并没有被雨⽔冲洗⼲净,警方再一次勘察现场的时候,在一堆杂草丛中,发现了一个脚印,经证实,这个脚印是属于被告人的。
所以连⽇来的战火纷纷都像车子熄了火般步⼊了尾声。
药仕兴被判了死刑。
上诉驳回,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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